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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一、111年違法菸類查獲數量為自106年來新低,允宜滾動檢視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等,並強化與各地方政府之聯繫,以維護國民健康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財政部及國庫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

國庫署113年度預算案於「國庫業務」項下編列「私劣菸品查緝作業」2億4,700萬元、「菸酒管理作業」3,627萬元,係辦理私劣菸酒查緝、菸酒管理、監督、考核及協調等事宜相關經費。經查:

(一)為查緝違法菸類及酒類,財政部訂定「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及「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

菸酒管理係國庫署6大核心工作之一,該署並研擬「健全菸酒管理」為113年度重要施政計畫項目之一,預計辦理1.持續推動優質酒類認證,提升國產酒品之國際競爭力;2.賡續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維護國人飲酒安全;3.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維護消費者安全,保障合法業者權益。國庫署表示,查緝走私菸品向為該署重點業務,並與地方政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內政部警政署等查緝機關建立從邊境到市面、從進口業者到零售點之查緝機制,先前為因應菸稅調漲提高菸品走私誘因,財政部於105年10月20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會議,訂定「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及「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並統合邊境及市面查緝機關人力及資源,依查緝權責分工落實執行。

(二)111年違法菸類查獲數量為自106年來新低,允宜滾動檢視執行方案及策進計畫,並強化與各地方政府之聯繫,適時協助各地方政府,以提升查緝效能

彙整106至111年度違法菸類查獲數量(詳表1),111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查獲違法菸類1,564.39萬包,為自106年來新低,且低於6年查獲平均值,主要為通商口岸之查核數量較低所致。另依108至111年度各地方政府私劣菸酒查緝績效考核結果(詳表2)顯示,高雄市及臺南市政府連續4年分居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則為新北市及臺中市政府,其餘直轄市政府大多為優等以上評級。111年度部分市縣如南投縣政府考核結果有所提升,已連續3年被評為優等,嘉義縣政府亦為優等;部分縣市如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等12縣市則均維持甲等;同年度金門縣及連江縣政府雖較110年略有提升,惟分列甲等及乙等,尚有改善空間。是以,國庫署等相關機關允宜關注各年度考核結果,並強化與各地方政府之聯繫,適時協助各地方政府,以提升查緝效能。

表1 106至111年度違法菸類查獲數量表 單位:萬包;%

年度

地方政府

通商口岸

合計=

(1)+(4)

數量(1)

占整體查獲比率

關務署

(2)

會同相關單位(3)

小計(4)=

(2)+(3)

占整體查獲比率

106

974.38

46.70

21.43

1,090.69

1,112.12

53.30

2,086.50

107

995.02

55.23

44.15

762.58

806.73

44.77

1,801.75

108

1,742.53

75.15

33.27

543.04

576.31

24.85

2,318.84

109

1,588.43

76.56

6.99

479.42

486.41

23.44

2,074.84

110

1,396.57

86.40

16.51

203.24

219.75

13.60

1,616.32

111

1,476.70

94.39

4.37

83.32

87.69

5.61

1,564.39

平均值

1,362.27

71.31

21.12

527.05

548.17

28.69

1,910.44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表2 108至111年度私劣菸酒查緝績效考核結果表

市縣別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臺北市政府

甲等

優等

甲等

優等

新北市政府

優等

3

3

優等

桃園市政府

甲等

優等

優等

優等

臺中市政府

優等

優等

優等

3

臺南市政府

2

2

2

2

高雄市政府

1

1

1

1

宜蘭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新竹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苗栗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彰化縣政府

3

優等

甲等

甲等

南投縣政府

甲等

優等

優等

優等

雲林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嘉義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優等

屏東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臺東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花蓮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澎湖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基隆市政府

優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新竹市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嘉義市政府

乙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金門縣政府

甲等

乙等

乙等

甲等

連江縣政府

丙等

乙等

丙等

乙等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綜上,111年違法菸類查獲數量為自106年來新低,主要為通商口岸之查核數量較低所致,宜適時檢視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及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等,並強化與各地方政府之聯繫,適時協助各地方政府,以提升查緝效能,以維護國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