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科中心112年度及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成本與費用分別為1,904萬7千元及1億1,171萬1千元。經查:
(一)運科中心籌備處自111年6月21日成立,該中心於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施行日當日112年8月1日設立
運科中心籌備處自112年6月21日成立 ,由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下稱國訓中心)執行長兼任籌備處主任,並由國訓中心運科處協助規劃,籌備處係以任務編組方式隸屬國訓中心下,並擬訂「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籌備處」設置計畫書函報教育部體育署(下稱體育署)同意,針對各項籌備工作重點、作業期程、相關人力所需經費,由國訓中心112年度運動發展基金補助經費支應。
據運科中心表示,該中心設置條例業經行政院公告112年8月1日施行,運科中心正式成立,惟該中心營運所需之機關憑證、稅籍登記、國庫代理帳戶尚未完成前,籌備處協助運科中心事務所支費用,將另作帳目清冊,再向運科中心請款,屆時相關原始憑證將點交並轉移至運科中心。
(二)截至112年10月6日相關規章制度皆尚未完備,允宜依行政法人法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規定儘速辦理
依行政法人法第4條第1項規定:「行政法人應擬訂人事管理、會計制度、內部控制、稽核作業及其他規章,提經董(理)事會通過後,報請監督機關備查。」復依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第5條規定:「本中心應訂定組織章程、人事管理、會計制度、內部控制、稽核作業及其他規章,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監督機關備查。」「本中心就執行之公共事務,在不牴觸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之範圍內,得訂定規章,並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監督機關備查。」
依運科中心提供之資料(附表1),截至112年10月6日尚無任何規章完成前揭規定程序。僅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組織章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人事管理規章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採購作業實施規章經112年9月1日董事會通過,允宜儘速辦理,俾利營運。
表1 截至112年10月6日運科中心已擬定作業管理規章制度統計表
項目名稱
董事會通過日期
報請監督機關備查日期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組織章程
112年9月1日
俟會議紀錄奉核後辦理報教育部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人事管理規章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採購作業實施規章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會計制度
預計提112年第2次董事會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內部控制作業規章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內部稽核作業規章
說 明:經於112年10月6日早上電洽國科中心承辦人表示,表內董事會會議記錄已函報教育部,但尚未收到核備函。另規劃於112年10月下旬舉辦第2次董事會。
資料來源:運科中心提供(資料截止日為112年9月12日)。
綜上,運科中心業於112年8月1日設立並編列112及113年度相關營運預算案,惟截至同年10月6日止,尚未完備相關規章制度之訂定程序,允宜儘速辦理並完備相關流程,以利業務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