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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因應私校陸續退場,補助、墊付等業務資金需求大增,允宜妥為辦理後續財務規劃,預、決算書亦宜妥適表達基金業務特性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因應私校陸續退場,補助、墊付等業務資金需求大增,允宜妥為辦理後續財務規劃,預、決算書亦宜妥適表達基金業務特性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歐婉如

三、因應私校陸續退場,補助、墊付等業務資金需求大增,允宜妥為辦理後續財務規劃,預、決算書亦宜妥適表達基金業務特性

退場基金113年度預算案因編列公庫撥款收入2億元致產生賸餘9,865萬3千元,較112年度預算短絀7,639萬3千元轉絀為餘,而為協助學校推動退場計畫預計墊付10億元,則較112年度預算墊付計畫3億元,增加7億元。茲說明如下:

(一)迄112年8月底止基金餘額雖逾24億元,惟因應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陸續退場,補助、墊付等業務資金需求大增,爰113年度預算案編列公庫撥款收入2億元

1.教育部於106年度編列預算挹注轉型退場基金之運作經費為25億元,迄112年8月底止,退場基金帳列基金餘額為24億1,771萬9千元,較106年度所撥基金25億元,減少8,228萬1千元,主要係用於辦理退場學校學生安置費用5,335萬5千元及委外辦理專案計畫費用3,209萬8千元(詳表1)。

2.迄112年8月底退場基金之基金餘額雖逾24億元,惟扣除長期墊款3.54億元後,帳列現金餘額為20.63億元,而長期墊款主要係墊付永達技術學院等4校積欠教職員薪資或退休、資遣等費用與停辦前維持學校正常運作之費用。上述帳列現金用以支應112及113年度預算支出7,641萬5千元及1億134萬7千元,與協助學校推動退場計畫墊付款3億元及10億元後,餘額已有限,爰113年度預算案編列公庫撥款收入2億元以為挹注。

3.退場條例實施後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陸續退場,致退場基金補助、墊付等業務資金需求大增,鑒於補助業務之資金付出後無法收回,而墊付業務之資金雖能再循環運用,惟該等業務辦理期間長,且發生呆帳可能性亦不低,恐肇致帳面上雖尚有基金餘額,然無實質現金可供運用情形;允宜賡續妥為估算年度資金需求並預為財務規劃,避免產生資金缺口影響業務推行。

表1 退場基金106至112年度基金來源及用途實際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

106年度

107至111年度

112年度

7年度合計

基金來源

2,500,000

9,299

52

2,509,351

基金用途

-

88,742

2,890

91,632

1.協助推動學校轉型計畫

-

32,106

-

32,106

專業服務費

-

32,098

-

32,098

專業服務費之外其他費用

-

8

-

8

2.協助學校停招或停辦計畫

-

55,978

2,770

58,748

捐助、補助與獎助

-

53,373

-

53,355

捐助、補助與獎助之外其他費用

-

2,605

2,770

5,375

3.一般行政管理計畫

-

658

120

778

期末基金餘額

2,500,000

2,420,557

2,417,719

-

說 明:106至111年度係決算數,112年度係至8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轉型退場基金106至111年度決算書,及退場基金111年8月會計月報。

(二)墊付業務係最主要基金用途,惟近年預、決算書未妥適表達,允宜檢討,另預算案決議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亦宜一併依本院審議112年度之決議確實記載辦理情形

1.退場基金之基金用途按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主要係補助學生安置相關費用及墊付教職員薪資或退休、資遣等費用與停辦前維持學校正常運作之費用,而據以往決算數據顯示墊付業務數額較補助業務多。上述墊付業務雖屬該基金法定之基金用途,惟因科目性質並未列入基金用途明細表,僅於總說明之業務計畫以文字略為敘述;鑒於墊付業務係該基金最主要用途且涉及資金需求,允宜檢討妥適表達。

2.另退場基金113年度預算書所附「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部分決議事項之辦理情形因尚未屆提出書面報告期限,僅略述將依限提供;允宜依本院審議112年度預算案通案決議第24及25項與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第45項,確實記載辦理情形並隨同預算法定程序之期程加以公開。

綜上,迄112年8月底止基金餘額雖逾24億元,惟隨著退場條例實施私校將陸續退場,補助、墊付等業務資金需求大增,允宜妥為規劃避免產生資金缺口而影響業務推行;另墊付業務涉及該基金之資金需求,亦係最主要之基金用途,允宜檢討妥適表達。

(分機:8655歐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