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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五、性別平等教育法業完成修法,允宜依限完成配套子法之修正並研謀相關指引規範,俾利後續施行,另對青少年自殺事件攀升,允宜賡續精進防治策略並強化輔導機制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教育部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五、性別平等教育法業完成修法,允宜依限完成配套子法之修正並研謀相關指引規範,俾利後續施行,另對青少年自殺事件攀升,允宜賡續精進防治策略並強化輔導機制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歐婉如

教育部113年度預算案「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性別平等教育」及「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推動學生輔導工作」分別編列3,674萬2千元及2億9,979萬1千元,用以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及辦理學生輔導工作。茲說明如下:

(一)校園性別事件通報件數及受害人數呈增加趨勢,性霸凌事件男性受害人更占多數,允宜賡續落實推動校園性平教育,並督促強化性別事件通報及教職員性平防治知能培訓

1.據教育部統計,校園性別事件通報及確認件數107至111年度多呈增加趨勢,其中性騷擾事件通報件數由5,982件增為1萬1,941件,確認件數則由1,551件增為1,892件;而性侵害事件通報件數由1,766件增為2,410件,確認件數則由384件略減為376件;至性霸凌事件通報件數由128件遞增為320件,確認件數則由42件增為54件(詳表1)。隨著性平教育推動,校園性平事件通報件數增幅明顯,鑒於學校教職員性平教育知能係性平事件調查處置重要關鍵,允宜賡續督促各級學校落實通報並強化教職員性平防治知能培訓,俾有效處理校園性平事件。

2.復據教育部統計,107至111年度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受害人數亦呈增加趨勢,分別增加33.49%及45.83%;如以受害人性別觀察,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受害人多為女性,然性侵害事件約2成為男性受害人,且性騷擾事件男性受害人占比亦呈增加趨勢,至性霸凌事件男性受害人更占多數(詳表1);允宜賡續強化各性別學生身體保護及尊重身體自主意識之性平教育觀念。

表1 107至111年度校園性別事件件數及受害人數概況表

單位:件數;人;%

性別事件類別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性騷擾

通報件數

5,982

7,280

10,681

10,312

11,941

確認件數

1,551

1,690

2,034

2,039

1,892

受害人數

2,138

2,398

2,845

2,814

2,854

女性受害人占比

80.12

77.19

75.99

72.99

76.10

性侵害

通報件數

1,766

2,042

2,535

2,178

2,410

確認件數

384

413

408

355

376

受害人數

296

273

294

249

253

女性受害人占比

69.93

74.36

76.19

78.31

82.61

性霸凌

通報件數

128

161

277

310

320

確認件數

42

35

63

71

54

受害人數

48

40

81

85

70

女性受害人占比

12.50

20.00

40.74

27.06

32.86

說 明:女性受害人占比=女性受害人數/受害人數。

資料來源:教育部網站/性別統計專區/教育環境及該部提供。

(二)性平法已於112年8月修正公布,允宜依限完成配套子法之修正並研謀相關指引規範,俾營造友善性平教育環境

1.為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並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稱性平法)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本次修正重點包括擴大適用學校類型及將教師、職員、工友、學生定義提升至本法位階,將校長與教職員工與性別有關專業倫理納入規範,加強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教育宣導及提供學生保護、協助措施,精進學校與主管機關調查處理機制以避免受權勢不對等關係影響,強化主管機關對學校提供諮詢輔導與適法監督,及當事人得請求懲罰性賠償金等6項;期因應教育現場實務需求,俾學生保護輔導更臻完備。

2.據教育部表示,由於部分業務尚須辦理相關準備工作及宣導措施,部分修正條文明定於113年3月8日施行;爰相關配套子法,如:性平法施行細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性平委員會設置辦法或準則等,允宜於性平法正式施行前完成修訂。另關於本次增訂之「校長或教職員工利用不對等之權勢關係,於執行教學或提供工作等行為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亦宜一併研謀明確指引規範,俾營造友善性平教育環境及可信賴之調查處理機制。

(三)近年青少年自殺事件攀升,大專校院每十萬人口自殺死亡率更屢創新高,允宜賡續精進自殺防治策略並強化輔導機制

1.據教育部110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顯示,該年度各級學校校安通報事件12萬460件,而學生自殺死亡115人,其中大專校院74人,並於106至110年持續5年增加,國中生110年雖稍降為11人,惟高級中等學校110年又再增為30人,且大專校院每十萬人口死亡率於107年度創96年以來新高後,迄110年度每年均創新高(詳表2)。

2.對於青少年自殺通報案件數增加,本院審議教育部112年度預算案所作決議略以,應立即通盤檢討現有輔導機制,並對大專校院心理輔導中心軟硬體進行總體檢;據教育部表示,已將設置執行學生輔導工作場地及設備列為公私立大專校院推動學生輔導工作評鑑之指標項目,並已啟動修正學生輔導法及檢討輔導人員配置。鑒於近年各學制學生自殺事件攀升,允宜強化早期篩檢與關懷、事件發生後之危機介入與後續輔導追蹤,並賡續檢討自殺防治策略之妥適性。

表2 101至110年度國中、高中職及大學自傷自殺事件死亡人數概況表

單位:人;%

年度

國中

高中職

大學

死亡人數

每十萬人口死亡率

死亡人數

每十萬人口死亡率

死亡人數

每十萬人口死亡率

101

8

0.95

15

1.94

42

3.10

102

4

0.48

17

2.26

38

2.82

103

5

0.62

15

1.83

47

3.51

104

4

0.53

20

2.52

43

3.23

105

9

0.73

23

2.96

32

2.44

106

3

0.61

26

3.49

39

2.83

107

9

1.44

18

2.58

51

4.10

108

9

1.48

38

5.91

59

4.86

109

18

3.01

27

4.43

59

4.90

110

11

1.87

30

5.12

74

6.24

資料來源:教育部110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第116頁。

綜上,近年校園性別事件通報件數及受害人數呈增加趨勢,鑒於性平法已於112年8月修正公布,允宜依限完成後續配套子法之修正並研謀相關指引規範,俾營造友善性平之環境及尊重身體自主意識之觀念;至近年青少年自殺事件攀升,107至110年度大專校院每十萬人口自殺死亡率更每年遞增,允宜賡續精進自殺防治策略並強化現行輔導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