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3年度預算案「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校園安全維護與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編列1,654萬8千元,用以推動防制校園霸凌。茲說明如下:
(一)中小學校園霸凌事件占比偏高,通報件數近年雖大幅增長,惟確認件數未明顯增加,師對生霸凌確認比率更僅約6%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各級學校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應即通報並予調查處理,109年度修訂亦將網路霸凌、師對生霸凌行為及修復式正義制度納入規範。爰據教育部統計,107至111年度校園霸凌通報件數由562件遞增為1,942件,大幅增長逾2倍,而確認件數雖亦由169件增為222件,惟較通報件數增幅落差甚大,致確認比率由107年度30.07%遞減為111年度11.43%,其中師對生霸凌事件109年度納入統計後確認比率均不高,111年度僅6.16%;至霸凌事件態樣以肢體霸凌及言語霸凌較常見,107年度以來兩者合計之通報及確認件數占比均逾七成,而各學制中以國小及國中較常發生霸凌事件,歷年該兩學制合計之通報及確認件數占比亦均逾七成(詳表1)。
表1 107至112年度校園霸凌事件發生件數概況表 單位:件;%
年度
身份別
態樣別占比
學制別占比
生對生
師對生
合計
肢體
言語
其他
國小
國中
107
通報件數
562
41.28
34.34
24.38
42.88
33.81
確認件數
169
43.79
31.95
24.26
34.32
41.42
確認比率
30.07
-
-
108
通報件數
791
41.09
32.49
26.42
46.52
30.72
確認件數
210
37.14
38.57
24.29
32.86
40.00
確認比率
26.55
-
-
109
通報件數
1,022
58
1,080
35.65
38.24
26.11
40.74
36.02
確認件數
243
-
243
41.56
38.68
19.76
28.40
50.62
確認比率
23.78
0.00
22.50
-
-
110
通報件數
1,289
250
1,539
31.97
42.88
25.15
43.27
32.75
確認件數
243
14
257
37.74
36.96
25.30
34.24
49.03
確認比率
18.85
5.60
16.70
-
-
111
通報件數
1,601
341
1,942
28.12
44.59
27.29
39.65
32.44
確認件數
201
21
222
31.98
41.89
26.13
32.88
50.00
確認比率
12.55
6.16
11.43
-
-
112
通報件數
1,385
374
1,759
26.38
45.31
28.31
41.56
34.62
確認件數
120
5
125
35.20
40.00
24.80
38.40
54.40
確認比率
8.66
1.34
7.11
-
-
說 明:1.112年度各項數據統計至7月底。
2.確認比率係確認件數/通報件數。
3.態樣別包括肢體霸凌、反擊霸凌、言語霸凌、關係霸凌、網路霸凌,態樣別占比係各態樣之通報(確認)件數/通報(確認)總件數。
4.學制別包括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學制別占比係各學制通報(確認)件數/通報(確認)總件數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二)僅按霸凌事件通報數計列發生人次,致與國內外各項調查結果落差甚大,允宜檢討
1.據聯合國2019年公布全世界校園霸凌調查報告(Behind the numbers: Ending school violence and bullying)顯示,1個月內曾遭受校園霸凌者全球平均約1/3,其中亞洲地區30.3%學生曾被霸凌。而科技部108年TCS電子報登載之「青少年霸凌行為之調查」結果,高中(職)以下學生28.83%曾被霸凌,而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生曾被霸凌比率分別為41.46%、31.97%及15.16%。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0年度之「青少年健康行為調查報告」結果,國中及高中(職)學生過去30天曾被霸凌比率為5.8%及4.3%。
2.然據教育部110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列示,110年度校園霸凌事件通報及確認人次為4,007人及890人,占全體學生數比率0.10%及0.02%,如以學制區分,國中階段通報及確認人次占比均最高,惟亦僅0.23%及0.08%(詳表2)。教育部統計校園霸凌事件所影響學生數占比甚微,與國內外各項調查結果落差甚大,鑒於目前公布霸凌相關數據限於已通報事件,且歷年通報確認比率亦不高,恐與教學現場狀況有所落差,允宜強化校園霸凌事件相關資訊蒐集,俾提升霸凌防制效果。
(三)「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部分機制尚待精進,相關配套措施亦待檢討納入,允宜妥慎檢討處理
教育部訂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旨在保障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該準則對校園霸凌防制作為、霸凌事件處理程序等雖有所規範,惟關於霸凌定義、師對生及生對生調查處理機制未分軌等亟待檢討精進,而輔導先行概念、被霸凌者後續救濟途徑等配套措施亦待一併檢討納入;教育部雖已於112年8月預告修正,然各界仍意見分歧,允宜賡續蒐集各界意見並妥慎檢討處理。
表2 110年度校園霸凌事件發生人次概況表 單位:人次;%
通報及確認人次
國小
國中
高中(職)
大專校院
合計
通報人次
生對生
1,385
1,180
728
153
3,446
師對生
248
154
84
75
561
合計
1,633
1,334
812
228
4,007
占全體學生數比率
0.13
0.23
0.14
0.02
0.10
確認人次
生對生
219
478
156
16
869
師對生
7
8
4
2
21
合計
226
486
160
18
890
占全體學生數比率
0.02
0.08
0.03
-
0.02
說 明:1.通報(確認)人次占全體學生數比率係各學制通報(確認)人次/各學制110學年度學生數。
2.教育部辦理校園霸凌案件係以發生件數進行管制,各年度影響人次需由「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相關表報資料予以統計,而111年度報告預計於112年12月公告。
資料來源:教育部110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之表3-35、3-42及附錄一。
綜上,校園霸凌以肢體霸凌及言語霸凌較常發生,其中國中小霸凌事件占比逾七成,而霸凌通報件數近年雖大幅增長,惟確認件數未明顯增加,且影響人次與其他調查數據落差甚大,鑒於「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部分機制及相關配套措施均待精進,允宜妥慎檢討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