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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七、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之實施將減少現行退撫基金自繳收入,允宜妥謀善策俾兼顧各方退撫權益之衡平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教育部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七、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之實施將減少現行退撫基金自繳收入,允宜妥謀善策俾兼顧各方退撫權益之衡平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歐婉如

教育部113年度預算案「學校教職員暨社教機構聘任人員退休撫卹給付」新增編列撥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稱退撫基金)50億元,係因應「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以下稱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之實施,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稱教育人員退撫條例)規定辦理撥補。

前項退撫基金主要收入來源為由參與軍公教人員之自繳與政府依提撥費率共同提撥,迄112年度自繳提撥費率已調整為15%;而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自112年7月1日起實施,爰自此退撫基金將無初任公務人員加入,提撥人數將減少,自繳收入亦隨之減少,惟退休給與金額卻增加,財務缺口恐日益擴大。

據退撫基金第8次精算報告指出,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實施後如政府未對教育人員另予撥補,教育人員退撫基金用罄年度將由137年提前至133年,而政府如每年撥補236億元,則未來50年基金不會用罄,另如每年撥補100億元則預計於139年用罄。

綜上,教育部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撥補退撫基金50億元,惟後續各年撥補數額未定,與前揭精算報告試算之情境均不相同,財務彌補效果允宜另行評估,並宜妥謀善策俾兼顧新進及現職教職員退撫權益之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