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交通大學校務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業務收入-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科目編列3,500萬元,「固定資產資產改良擴充」編列3,500萬元,合計7,000萬元,辦理合校相關業務。經查:
(一)陽明大學及交通大學自110年2月1日起合併為「陽明交通大學」,113年度賡續進行合校業務
1.依據大學法第7條第1項規定,大學得擬訂合併計畫,國立大學經校務會議同意,報教育部核定後執行;教育部於109年8月12日核定交通大學及陽明大學自110年2月1日起合併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期能打造融合且具創新力之大學,成為下一個世代領航者。
2.110年度及111年度合校所需經費,經教育部核定補助1.3億元,其中110年度因士林創新育成大樓興建接續工程進度嚴重落後影響,致無法如期建置電話交換機,經教育部同意保留493萬5千元,餘如數執行。
3.112年度及113年度預算數均為7,000萬元,陸續辦理校區交通車、跨校區短期住宿、建置遠距教學設施、圖書館計畫、校園網路、校務管理、會計管理、實驗動物中心管理系統、智慧化工作場所環安衛管理系統及智慧能源管理系統、跨校區合作計畫等。
(二)業務及法規整合項目已達95%,未完成項目允宜積極辦理,並有效協調校務運作及整合學術單位,培養新領域人才,俾達綜效
1.按合併計畫所訂期程,訂有為整合期(110年2月1日-111年1月31日止)及完成期(111年2月1日-114年1月31日)2階段,截至112年8月底止,整合期之應完成事項已全部完成,完成期之應辦理事項「2.完成校內學術單位及研究單位整合,完成最適化的人員配置,建立完整的法規制度」尚未完成;另按業務及法規項目數統計,應完成項目共計539項(詳表1),已完成項目512項(達成率95%),「整合中」及「待整合業務」項目共計27項,仍宜積極辦理。
2.原陽明大學及交通大學2學校之大多數系所專業性並未重疊,優勢強項及學科領域互補性高,有利於跨域整合,惟需時間進行深度整合;至合校過程所遭遇困難,據該校說明,包括陽明校區開發經費尚未到位、持續進行校務運作融合及學術單位整合,培養新興領域人才等,舉如2學校並非新設,校區位於不同市縣,且擁有不同校園文化,雙主校區之設定,校務運作在制度面、執行面及數位轉型面均面臨不少挑戰,且需因應世界潮流快速成立新興系所以培養新領域人才等。
3.鑑於陽明大學及交通大學原均為我國頂尖研究型大學,為使各自具有優勢強項及學科領域能達到合校預期目標,發揮乘數效果,合校作業允宜積極辦理。
綜上,陽明交通大學自110年2月1日起啟動合校作業,截至112年8月底止,業務及法規整合項共計539項,已完成512項,餘27個項目宜賡續辦理,並積極協調校務運作及整合學術單位,培養新領域人才,俾達綜效。
表1 陽明交通大學合校計畫之業務及法規整合執行情形明細表
單位:件
項數
已整合
整合中
待整合業務
合計
業務整合
188
4
11
203
法規整合
324
8
4
336
合計
512
12
15
539
說 明:依合併計畫書期間所載,資料統計截至112年8月底止。
資料來源:陽明交通大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