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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近年我國土地違規使用情形概呈嚴重,惟111年起補助市縣辦理國土計畫違規查處作業經費之預算執行率偏低,又部分市縣查處情形容有精進空間,亟待加強督導管理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近年我國土地違規使用情形概呈嚴重,惟111年起補助市縣辦理國土計畫違規查處作業經費之預算執行率偏低,又部分市縣查處情形容有精進空間,亟待加強督導管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陳如慧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案「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項下編列補(協)助政府機關(構)費2億1,785萬元,包括補助市縣辦理土地違規查處作業經費3,200萬元。經查:

(一)近年我國土地違規使用情形概呈嚴重

1.依國土計畫法第1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108年3月訂定完成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及土地利用監測辦法,由內政部、農業部及經濟部等部會主辦,目前辦理頻率各每2年更新及每月1次監測,前揭2辦法重點整理請詳表1。

2.綜觀108年至112年8月辦理國土利用現況調查及土地利用監測作業情形(詳表2),截至111年底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應辦理圖幅數1萬98幅,全數已完成,至土地利用監測作業比對疑似違規變異點計發現6萬7,072筆,其中經判定確屬違規開發計2萬7,784筆,比率達41.42%;又違規開發案件自108年之2,824筆增為111年之8,436筆,增加5,612筆(增幅198.73%),顯示我國土地違規使用情形概呈嚴重。

表1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及土地利用監測辦法之重點整理表

法規

目標

作業方法簡述

主辦單位

辧理頻率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

透過完整土地利用現況調查成果,做為各項社經建設、國土規劃重要基礎資料,以因應社經環境快速變化及實際需求。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利用航遙測影像技術,搭配各GIS圖資進行影像判釋及外業調查,建立空間與屬性資料之成果。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每2年更新

土地利用監測辦法

為有效防止土地利用不當違法開發,達到國土永續發展經營目標,運用衛星影像及遙測技術協助辦理土地利用監測工作,以客觀及有效落實土地資源管理。

以不同時期衛星影像進行比對判識地表變異情形;因地表變異除可能係屬非法開發利用者外,或有屬依法核准開發案件者,並無法透過衛星影像直接判定,故將變異點通報各市縣,再由當地市縣辦理現地查察,以改善傳統土地利用違規查報取締方法之不足。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經濟部水利署

每月1次監測頻率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

表2 108年至112年8月底內政部辦理國土利用現況調查及土地利用監測作業情形表 單位:圖幅;筆;%

年度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

土地利用監測作業

應辦理

已完成

變異點A

違規開發B

違規比率B/A

108年

1,380

1,380

7,252

2,824

38.94

109年

3,006

3,006

26,224

8,229

31.38

110年

2,706

2,706

17,149

8,295

48.37

111年

3,006

3,006

16,447

8,436

51.29

小計

10,098

10,098

67,072

27,784

41.42

112年

2,706

1970

10,841

5,252

48.45

113年

(預計)2,966

-

-

-

-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

(二)111年起補助市縣辦理國土計畫違規查處作業經費之預算執行率偏低,又部分市縣查處情形容有精進空間

1.國土計畫法第40條第1項明定市縣主管機關對土地違規使用應加強稽查,爰國土永續發展基金自111年起補助市縣辦理國土計畫違規查處作業經費,係市縣視實際需求主動提出申請,非強制性質;111年核定539萬元、補助桃園市等7市縣, 112年核定1,037萬元、補助桃園市等10市縣,111年及112年核定經費皆已撥付完畢,然預算執行率分別為50.75%及48.82%,均屬偏低(詳表3)。

2.檢視迄112年8月底市縣辦理國土利用監測非都市土地違規查處情形(詳表4),合計245個通報既有變異點尚未查察,及5,768個既有變異點之查察尚未辦結;其中累計既有變異點未辦結排名居首之雲林縣、排名第4之彰化縣等未經回報與未辦結之變異點為數不少,然未申請補助辦理國土計畫違規查處作業經費,容有精進空間。

表3 近年補助市縣執行土地違規查處作業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個

項目

111年

112年

113年

預算數A

10,620

21,240

32,000

決算數B

5,390

10,370

-

執行率B/A

50.75

48.82

-

補助市縣數

7

10

(預計)18

說 明:1.113年以含非都市土地之18個市縣估列,預估各市縣皆申請補助,另考量業務所需量能,113年由每案補助100萬元調整為每案補助150萬元,且為鼓勵市縣積極辦理國土利用監測變異點查報作業,113年將評比優良市縣給予補助獎勵,致113年預算增加。

2.112年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

表4 迄112年8月底市縣辦理國土利用監測非都市土地違規查處情形表

單位:個

縣市名

累計既有變異點未回報

累計既有變異點未辦結

雲林縣

58

1,060

嘉義縣

10

990

臺南市

0

895

彰化縣

56

804

屏東縣

57

617

南投縣

14

525

臺中市

7

231

苗栗縣

0

194

高雄市

0

165

新竹縣

6

133

桃園市

0

84

臺東縣

0

36

花蓮縣

37

20

宜蘭縣

0

14

總計

245

5,768

說 明:上表統計區間105年至112年8月31日;其中雲林縣、彰化縣、苗栗縣及花蓮縣未申請補助辦理國土計畫違規查處作業經費。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

綜上,為蒐集國土規劃基礎資訊與環境敏感地區等相關資料,據以擬訂國土計畫,108年3月訂定完成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及土地利用監測辦法;依查處情形,近年我國土地違規使用情形概呈嚴重。國土永續發展基金自111年起補助市縣辦理國土計畫違規查處作業經費,惟預算執行率偏低,又部分市縣查處情形容有精進空間,亟待加強督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