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案「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項下編列補(協)助政府機關(構)費2億1,785萬元,其中包括補助市縣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環境基本調查、部落溝通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經費6,905萬元,係補助市縣辦理後續國土功能分區圖法定作業(涉及原住民族聚落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草案部分),並持續辦理部(聚)落環境基本調查及成果檢核作業。經查:
(一)補助市縣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環境基本調查、部落溝通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之概述
依全國國土計畫指導,為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與土地利用之特殊需求,就「原住民族部落範圍內之聚落」得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或城鄉發展地區第3類。內政部前於110年5月函頒及12月修正「內政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環境基本調查、部落溝通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須知」,補助市縣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辦理部落環境基本調查及部落溝通作業,並設置部落駐地人員,由下而上整合部落意見;嗣於112年6月函頒「內政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部(聚)落環境基本調查、部(聚)落溝通及國土功能分區圖法定作業要點」,再行補助市縣辦理部(聚)落環境基本調查、部(聚)落溝通及國土功能分區圖法定作業。相關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詳表1。
表1 補助市縣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環境基本調查、部落溝通及國土功能分區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個
項目
111年
112年
113年
預算數A
63,295
63,295
69,050
決算數B
60,066
61,428
-
執行率B/A
94.90
97.05
-
補助市縣數
11
11
(預計)12
說 明:1.113年增加補助桃園市進行法定作業階段。
2.112年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
(二)迄112年8月底部分市縣未交付結果或進度落後
內政部於110年12月核定新北市等11市縣補助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環境基本調查、部落溝通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經費,合計補助款為1億2,659萬元,作業期程預計110 年至113 年。檢視迄112年8月底補助11市縣辦理原住民族部環境基本調查、部落溝通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經費之執行進度(詳表2),除苗栗縣、臺東縣及高雄市等3市縣未如預定期限交付農4成果予各市縣政府內三階單位,餘8市縣已完成;又依112年8月28日國土功能分區規劃議題第39次研商會議議程載示,舉如嘉義縣期中審查進度落後達5個月,及臺東縣第2輪部落溝通進度落後達3個月等,尚待積極辦理。
表2 補助市縣辦理原住民族部環境基本調查、部落溝通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經費核定及進度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市縣別
核定部落數
核定補助款
迄112年8月底農4成果交付各市縣政府內三階單位進度
新北市
4
1,120
已交付
嘉義縣
8
2,750
已交付
臺中市
13
3,100
已交付
宜蘭縣
28
5,030
已交付
苗栗縣
32
4,160
未交付(原預定112.7)
南投縣
42
7,210
已交付
屏東縣
81
16,850
已交付
新竹縣
82
13,400
已交付
花蓮縣
183
31,440
已交付
臺東縣
184
35,940
未交付(原預定112.6)
高雄市
21
5,590
未交付(原預定112.5)
小計
678
126,590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
綜上,為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領域及智慧,國土計畫法規定,原住民族土地得擬定特定區計畫或另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爰國土永續發展基金自111年起補助市縣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環境基本調查、部落溝通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惟迄112年8月底部分市縣未交付成果或進度落後,尚待積極辦理,俾如期進入法定作業階段。
(分機:1932 陳如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