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數位發展部主管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新增跨年期計畫宜於預算書列明相關資訊,俾利預算審議及後續中程預算收支推估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數位發展部主管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芮家楨

數位部主管113年度預算案新增8項跨年期計畫,113年度預算案共計編列13億4,950萬4千元(詳表1)。謹將編列情形分述如下:

表1 113年度數位部主管歲出預算新增跨年期計畫經費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總經費

113年預算案數

合計

6,637,000

1,349,504

機關資料傳輸韌性強化暨發放共用基礎平臺建置計畫

113-116年

40,000

9,504

行政部門關鍵民生系統精進雲端備份及回復計畫

113-116年

230,000

60,000

數位創新關鍵基礎建設計畫

113-116年

1,010,000

350,000

運用MOCN技術建置雲端核網提升戰時或重大災難發生時通訊網路韌性計畫

113-115年

1,426,000

150,000

支持數位韌性之跨業者行動網路接取及備援用戶資料庫架構研究及驗證

113-114年

60,000

20,000

晶片驅動產業創新再升級-非地面通訊關鍵技術與應用推動計畫

113-117年

460,000

60,000

智慧防詐與數位信任應用發展計畫

113-116年

1,200,000

300,000

數位產業跨域軟體基盤暨數位服務躍升計畫

113-116年

2,211,000

400,000

說 明:1.「機關資料傳輸韌性強化暨發放共用基礎平臺建置計畫」及「行政部門關鍵民生系統精進雲端備份及回復計畫」係屬跨部會執行計畫,4年總經費分別為8.68億元及14.3億元。

2.不含由原民會移入之「5家無線電視臺數位頻道及公視HiHD頻道衛星上鏈計畫-數位無線電視節目共同上鏈採購案」(113至116年),總經費2億元,113年度預算案編列5,000萬元。

資料來源:整理自數位部(含所屬機關)提供資料及其113年度主管預算案。

(一)相關規定

1.預算法第39條:「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

2.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第8條:「國家發展長期展望,…,報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會同有關機關彙整擬訂,併同中程國家發展計畫提報行政院會議。…。」、第9條:「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應依據國家發展長期展望,…,逐年辦理以四個會計年度為期程之中程預算收支推估,…,作為訂定中程資源分配方針之依據,…。」

3.中央各主管機關規劃中程計畫與概算編審作業應行辦理事項第5點:「凡經列入各主管機關中程施政計畫內之中長程個案計畫,…。又跨年期計畫應參照預算法第三十九條有關繼續經費之規定,由各機關依事實情形於總預算書歲出機關別預算表與單位概(預)算書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本年度編列數及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總數(含動支預備金)外,並於單位概(預)算書之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以供立法院審議參考,各機關跨年期計畫應儘早研擬及完成核定程序。」

(二)部分新增跨年期計畫未依規定於預算書列明相關資訊,不利預算審議及後續中程預算收支推估

數位部主管113年度新增之跨年期計畫,未於預算書載明經費總額、執行期間等資訊共計6項(詳表2),總經費61.17億元,由數位部編列4項,產業署編列2項。前揭計畫皆屬跨年期計畫,然預算書並未敘明計畫執行期間及總經費需求,允應參照預算法第39條規定,於預算書內列明相關資訊,以利審議,並利後續中程預算收支推估,以及訂定中程資源分配方針之依據。

表2 113年度數位部暨所屬單位預算未揭露預算法第39條規定相關資訊之新增跨年期計畫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總經費

預算數

備註

合計

6,117,000

1,269,504

1.數位創新關鍵基礎建設計畫

113-116年

1,010,000

350,000

數位部執行

2.行政部門關鍵民生系統精進雲端備份及回復計畫

113-116年

230,000

60,000

數位部執行部分

3.機關資料傳輸韌性強化暨發放共用基礎平臺建置計畫

113-116年

40,000

9,504

數位部執行部分

4.數位產業跨域軟體基盤暨數位服務躍升計畫

113-116年

2,211,000

400,000

產業署執行

5.運用MOCN技術建置雲端核網提升戰時或重大災難發生時之通訊網路韌性計畫

113-115年

1,426,000

150,000

數位部執行

6.智慧防詐與數位信任應用發展計畫

113-116年

1,200,000

300,000

產業署執行

說 明:第1至4項經國發會列為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數位建設計畫,第5至6項為社會發展計畫。

資料來源:國發會、數位部及產業署。

綜上,數位部主管113年度新增8項跨年期計畫,其中6項未於預算書列明相關資訊,允宜依預算法等規定及行政院核定之內容,於預算書列明計畫名稱、執行期程及總經費等資訊,以利預算審議,並利後續中程預算收支推估之參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