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111年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及執行一般勤務發生意外受傷案件較110年增加,允宜加強宣導安全防護意識
警民基金113年度預算案編列主要業務計畫「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224萬9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282萬3千元,減少 57萬4千元,減幅20.33%。經查:
(一)「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相關規定
「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係依據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本基金之運用範圍如下:一、執行勤務死亡其遺族生活之安全金。二、執行勤務受傷、失能醫療、住院及復健之安全金。三、執行勤務之其他生活、急難救助安全金。」及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第3條規定:「依本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發給之受傷、失能醫療、住院及復健安全金,…。前項第3款所定失能等級,準用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認定之。」
(二)111年度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及執行一般勤務發生意外受傷案件較110年增加,致111年度總核發金額較110年度增加3成
依據警政署提供近年度「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申請核發案件資料顯示,其申請案由包括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執行救災(難)、救護受傷、處理交通事故現場發生意外致受傷及其他一般勤務發生意外受傷等類別,其中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案件自110年之11件,增加至111年之13件;而其他一般勤務發生意外受傷案件自110年之43件,增加至111年之52件,該項核發金額自110年度之141萬6千元,增加至111年度之209萬4千元,致111年度總核發金額266萬6千元,較110年度之201萬5千元增加65萬1千元,增幅32.31%(詳表1)。
綜上,警民基金辦理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113年度編列預算224萬9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減少,惟111年度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及執行一般勤務發生意外受傷案件較110年度增加,且111年度總核發金額較110年度增加3成,允宜加強宣導安全防護意識。
表1 警民基金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申請核發情形一覽表
單位:件;人;次;新臺幣千元
年度
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
執行救災(難)、救護受傷
案件數
人數
核發次數
核發金額
案件數
人數
核發次數
核發
金額
110
11
11
11
446
4
4
4
85
111
13
13
13
397
4
4
4
119
112
5
5
5
257
2
2
2
40
年度
處理交通事故現場
發生意外致受傷
其他一般勤務發生意外受傷
案件數
人數
核發次數
核發金額
案件數
人數
核發次數
核發
金額
110
3
3
3
68
43
43
43
1,416
111
2
2
2
56
52
52
52
2,094
112
3
3
3
123
24
24
24
377
說 明:112年度決算數係截至8月底止。
資料來源:內政部提供,本中心整理。
(分機:1918 魏安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