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新增辦理「提升山域事故救援效能五年中程計畫」,鑑於近年山域事故為數不少,允宜加強防範
消防署及所屬113年度預算案「消防救災業務」項下新增「辦理提升山域事故救援效能五年中程計畫」編列1億1,280萬9千元,係為因應山林開放山域事故增加,提升消防機關整體山域事故救援效能,該計畫經行政院112年4月27日核定,總經費5億2,685萬1千元,計畫期程113-117年度。經查:
(一)「提升山域事故救援效能五年中程計畫」113年度預計辦理情形
1.辦理山域事故質性分析研究、跨機關山域救援訓練及演練及山域事故救援師資訓練等所需業務費1,448萬1千元。
2.辦理國際山域救援專業交流所需業務費300萬元。
3.建置跨平臺搜救資訊管理系統所需設備及投資經費2,705萬元。
4.補助民間電信業者辦理提升山域事故救援效能中程計畫衛星定位設備租賃經費100萬元。
5.補助民間團體維運登山留守平臺經費598萬元。
6.補助市縣政府租賃定位設備及購置專業救援裝備等經費6,129萬8千元。
(二)近年山域事故為數不少,允宜加強防範
據消防署資料,消防機關108至111年度發生山域事故介於207件至427件之間,發生人數介於262人至657人之間,其中以109年度456件、657人最多;108至111年度獲救人數介於215人至526人之間;死亡人數介於11人至41人之間;失蹤人數介於4人至9人之間(詳表1),111年度死亡及失蹤人數較108-110年增加,而112年至8月底已發生376件、計482人,其中45人死亡及9人失蹤,為數不少,允宜加強防範。
(三)部分山域事故搜索時間較長,允宜加強防範,並持續提升救援成效
經消防署統計104-111年各市縣發生山域事故搜索時間(包括因迷路、失聯及遲歸等案件)搜尋平均時間,全國於24小時內尋獲約占80%,超過24小時以上占20%(詳表2),據消防署說明,部分山域事故搜索時間過長,係由於各市縣山域特性難易度、所轄山域幅員及所屬救援量能不同,其搜索能力亦有所不同,往往需肩負起大規模搜尋案件所致。
綜上,消防署113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提升山域事故救援效能五年中程計畫」1億1,280萬9千元,鑑於近年山域事故為數不少,允宜加強防範,並持續提升山域事故之救援成效。
表1 消防機關山域事故救援情形表 單位:件;人
年度
108
109
110
111
112
發生件數
207
456
361
427
376
發生人數
262
657
559
552
482
獲救人數
231
215
526
502
428
死亡人數
28
11
26
41
45
失蹤人數
4
6
7
9
9
說 明:112年度數據為截至8月底止資料。
資料來源:消防署提供,本中心彙整。
表2 104年至111年各市縣發生山域事故搜索時間表
市縣別
2小時以內
4小時以內
8小時以內
12小時以內
18小時以內
24小時以內
超過24小時
臺北市
46%
79%
83%
88%
88%
88%
12%
新北市
6%
41%
65%
76%
82%
84%
16%
桃園市
0%
17%
67%
67%
83%
86%
14%
臺中市
18%
53%
76%
80%
84%
86%
14%
高雄市
14%
29%
29%
29%
57%
57%
43%
宜蘭縣
38%
38%
50%
75%
75%
75%
25%
新竹縣
0%
18%
29%
70%
70%
76%
24%
苗栗縣
0%
29%
76%
78%
80%
81%
19%
南投縣
0%
22%
48%
61%
64%
64%
36%
嘉義縣
29%
71%
71%
71%
76%
76%
24%
屏東縣
15%
62%
82%
82%
82%
82%
18%
花蓮縣
21%
47%
63%
63%
68%
69%
31%
臺東縣
34%
52%
52%
72%
82%
92%
8%
其他市縣
52%
76%
84%
92%
97%
99%
1%
全臺
20%
45%
63%
72%
78%
80%
20%
資料來源:消防署提供,本中心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