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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及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0、鑑於目前搜救支援申請程序較為繁瑣,且因應長天數及複雜地形大範圍搜索缺乏搜索空拍影像,允宜整合各編組機關相關系統,以提升海空救援效率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及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消防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魏安國

消防署113年度預算案「消防救災業務-加強救災救護工作」項下辦理「AI智慧搜救派遣系統建置中程計畫」編列5,600萬元,係建置跨部會搜救整合資訊派遣系統,以達成跨域搜救資訊共享及E化空中任務派遣,有效提升動員時效及搜救效能。經查:

(一)「AI智慧搜救派遣系統建置中程計畫」概述

消防署「AI智慧搜救派遣系統建置中程計畫」經行政院112年5月18日核定,總經費3億7,036萬8千元,分3年辦理,其中「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以下簡稱國搜中心)及消防署所需總經費3億4,659萬8千元,113年度由消防署編列第1年經費5,600萬元,明細如下:

1.辦理「AI智慧搜救派遣系統建置中程計畫」所需一般事務費787萬7千元、資訊操作維護費50萬元及雲端機房緊急應變備援服務費用550萬元,共計1,387萬7千元。

2.建置AI智慧搜救派遣系統及優化水域水域事故救援管理系統等所需設備及投資經費3,890萬元。

3.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AI智慧搜救派遣系統建置中程計畫」經費322萬3千元。

(二)以傳統電話回報人工抄錄搜救資訊或紙本傳真通報,搜救支援申請程序較為繁瑣

據消防署說明,自89年八掌溪事件後,行政院歷經多次決議及政策指示構築出現行海、陸域災害及事故搜救機制,並由國搜中心負責各部會之搜救權責及執行任務時支援調度程序,統籌運用各部會搜救資源,執行人命搜救、緊急救護等任務。地方消防、海巡或警察機關接獲報案後,應立即本權責出動救援或轉報權責機關處理,若搜救能力不及時,則應先向所屬上級機關(消防署、海巡署及警政署)申請支援。消防署、海巡署、警政署受理後若搜救能力不及時,則應立即通報國搜中心申請支援。如需空中搜救支援任務者,得先向空勤總隊依規定提出申請,空勤總隊能力不足時,得轉請國搜中心支援。據消防署說明國搜中心及各部會搜救單位受理及橫向通報執勤方式均以傳統電話回報人工抄錄搜救資訊或紙本傳真通報,搜救支援申請程序較為繁瑣。

(三)因應長天數且複雜地形大範圍搜索,缺乏空拍影像

據消防署說明,臺灣海域幅員遼闊,山域地形崎嶇多變困難,尤以海象複雜多變,複雜地形如山區茂密樹林、溪谷、碎石坡、懸崖及峭壁,地面救援人員僅能人力分組徒步搜索,無法在短時間執行大範圍搜索,而申請直升機空中搜索,惟空中搜索常受限山區茂密樹林遮效果有限,且山區常有人力難以抵達搜索區域,須以直升機載運繩索垂降裝備至山區,由救援人員涉險架設繩索垂降方能下降溪谷等困難地形方能進行搜索,因缺乏空拍影像,恐影響於複雜地形之搜索效率,爰建置AI智慧搜救派遣系統,可即時提供空拍影像,以利救援。

綜上,消防署113年度辦理「AI智慧搜救派遣系統建置中程計畫」編列5,600萬元,惟搜救支援申請程序較為繁瑣,且因應長天數且複雜地形大範圍搜索卻缺乏空拍影像,允宜整合各編組機關相關系統,彙整現有之直升機飛行及船舶航行資訊,包括搜索空拍影像及船舶之船位、船跡等,及早發現可能之危險情況,於山海難發生時可依據上述資料進行電子化派遣搜救機艦前往救援,使國搜中心搜救派遣全面e化,縮短各單位通報支援時間,以提升海空救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