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攸關國民生命安全,為建構永續、安全之行人友善道路,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交通部公路局陸續推動總經費50億元之「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111-112年,以下簡稱「校園周邊道路改善計畫」)及總經費400億元之「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113-116年),國土管理署及所屬113年度預算案新增「都市基礎工程業務-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15億元。經查:
(一)推動「校園周邊道路改善計畫」及「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以加速提升安全之人行交通環境
為保障人行道路交通安全,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交通部等相關部會辦理以下計畫:
1.「校園周邊道路改善計畫」:為強化校園周邊道路安全,降低易肇事路口、校園周邊及校內道路事故發生機率,減緩事故傷亡之嚴重程度,行政院於111年10月間核定由國土管理署及公路局推動「校園周邊道路改善計畫」,主要辦理項目包括:1.檢討路口路型與標誌、標線、號誌之設置;2.提供行人及自行車安全通行空間;3.檢討校園通學路徑及接駁所需停車空間改善;4.設置智慧交通設施等事項,計畫總金額50億元、計畫期程111-112年,國土管理署主責市區道路46.5億元、公路局主責公路系統3.5億元,相關經費由中央特別統籌分配款支應。
2.「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為朝向交通事故零死亡之願景邁進,由交通部統合中央相關部會,於112年5月25日提出「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就工程、教育、監理、執法4面向,提出19項行動方案。其中為落實工程面向相關措施,內政部及交通部提出「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期程113-116年,總經費400億元,主要辦理:1.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2.改善人行道;3.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4.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5.減少路側障礙物」;6.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等6項,為此,國土管理署於113年度單位預算編列15億元支應上述所需經費。
(二)截至112年8月底止國土管理署尚有32.89%之「校園周邊道路改善計畫」案件未提報,亟待督促各地方政府儘速提案並積極推動
國土管理署辦理之「校園周邊道路改善計畫」區分為:1.校園周邊及校內危險道路案件(以下簡稱校園周邊案件);2.易肇事路口案件等2種類型進行盤點,後續地方政府依實際需求增加或減列,並送件申請後,再由國土管理署召開審議會審查,經核定後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改善作業。該計畫實施以來,雖經國土管理署函請各地方政府加速提報,然截至112年8月底止,經該署統計2類型案件各地方政府應提報760件,扣除已提報510件(其中已核定364件、中央補助經費41.5億元),尚有待提報案件250件、占應提報件數之32.89%,其中新北市、桃園市、彰化縣、臺東縣及花蓮縣仍有逾5成案件尚未提報(詳表1)。
表1 截至112年8月底止國土管理署「校園周邊道路改善計畫」辦理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市縣別
總案
件數
核定解列件數
應提報件數
(A)
已提報件數
(B)
待提報
已核定
件數
(A-B)
占比(A-B)/A*100%
件數
中央補助經費
基隆市
20
5
15
12
3
20.00
11
88,415
臺北市
48
43
5
5
0
0.00
4
19,624
新北市
96
45
51
23
28
54.90
14
161,405
桃園市
65
21
44
18
26
59.09
17
97,016
新竹市
53
17
36
31
5
13.89
24
466,510
新竹縣
55
30
25
20
5
20.00
19
344,422
苗栗縣
31
13
18
18
0
0.00
12
143,110
臺中市
104
56
48
38
10
20.83
22
353,043
南投縣
16
4
12
11
1
8.33
8
80,961
彰化縣
74
29
45
21
24
53.33
19
226,104
雲林縣
47
11
36
29
7
19.44
20
347,376
嘉義縣
23
8
15
15
0
0.00
11
284,143
嘉義市
31
4
27
18
9
33.33
8
36,680
臺南市
61
26
35
35
0
0.00
23
275,443
高雄市
193
49
144
94
50
34.72
63
425,067
屏東縣
60
17
43
40
3
6.98
37
575,708
臺東縣
33
12
21
7
14
66.67
7
47,228
澎湖縣
7
1
6
6
0
0.00
0
0
金門縣
37
2
35
29
6
17.14
22
45,168
連江縣
1
1
0
0
0
0.00
0
0
宜蘭縣
43
10
33
21
12
36.36
12
73,971
花蓮縣
74
8
66
19
47
71.21
11
58,606
合計
1172
412
760
510
250
32.89
364
4,150,000
說 明:「總案件數」欄位係原經行政院核定案件數+與地方政府召開協商會議增列需求之件數。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本中心整理。
(三)允宜儘速訂定「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之補助辦法,並循序完備相關配套措施
「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甫於112年8月22日經行政院核定,尚待依補助計畫受理與審查評估原則儘速訂定補助辦法,俾後續據以辦理。另該計畫尚須辦理建構完善人行道設計法規、落實行人環境項目考評及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檢核機制等配套措施,以提升計畫成效,均待研議建置推動。
綜上,為落實行人優先交通安全,爰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交通部等單位共同推動「校園周邊道路改善計畫」及「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其中國土管理署111年度起辦理「校園周邊道路改善計畫」,截至112年8月底止仍有32.89%應提報案件待提案,允宜促請各地方政府儘速提案並積極辦理。另行政院甫於112年8月22日核定「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允宜儘速完備相關補助辦法及配套措施,始得據以循序推動,俾整合中央及地方政府力量,加速改善行人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