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研究所113年度預算案為辦理永續健康綠建築環境科技計畫於「建築研究業務-環境控制」編列1,566萬9千元、「一般行政」編列133萬1千元;另辦理智慧綠建築法規研究與人員培訓等業務4,477萬5千元。經查:
(一)建築能效分級評估制度建立概況
依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內政部負責淨零建築路徑規劃,為推動淨零建築政策,建築研究所爰參酌國際間推動建築節能趨勢及我國亞熱帶高濕高熱氣候條件與國情,建立建築能效評估制度,提高建築物之節能設計,於110年12月2日發布修正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納入建築能效等級相關規定,依該要點第二、(十)規定,建築能效分級評估係評定建築能效等級,由高至低依序為第1至7級。建築能效分級屬第1級之建築物,且能效評分尺度為前50%者(第1+級),為近零碳建築;取得近零碳建築,且其剩餘用電量採用再生能源碳中和至零排放者,為淨零建築。
(二)推動建築能效分級評估,惟申請案件數甚少,容待持續宣導提升申請意願
依該所之規劃,先於111年試辦1年建築能效分級評估,鼓勵於申請綠建築標章評定時,自願併同申請建築能效等級評估;此外於112年5月底新增單獨申請之規定,提供申請者自行選擇適用方式。另於112年7月起將逐年增加綠建築標章須導入建築能效評估之適用建築類組,採分年分階段方式,要求於申請綠建築標章時併同申請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由公有建築帶頭,循序引導民間跟進。
據該所統計111年1月至112年8月,已有8案申請建築能效等級評估,其中申請取得建築能效標示6案、候選建築能效證書2案;5案為民間建築、3案為公有建築,另尚無申請取得淨零建築之案件。整體而言,申請案件甚少,且公有建築僅3件尚難發揮帶動作用,容待宣導周知,並鼓勵公有建築申請。
綜上,建築研究所為推動淨零建築政策,爰建置建築能效分級評估制度,擬由公有建築物帶頭示範,引導民間建築物跟進,惟截至112年8月底共8案申請,其中僅3案為公有建築物,允宜積極宣導,並鼓勵公有建築物申請,俾進而帶動民間建築物參與,逐步達成淨零建築之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