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113年度預算案「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業務計畫項下「地方政府主計業務之督導與查核」分支計畫編列62萬8千元,係督導地方預算編製及執行業務暨預算資料蒐集與分析、辦理地方災害防救經費之協助相關業務、辦理地方公務預算編製作業人員專業研習等業務所需經費。中央政府為平衡地方財政,每年透過一般性補助款挹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源,並訂定預警機制,以增減分配補助款。經查:
(一)依審計部查核結果,111年度相關計畫項目之預算執行率多有未達80%者,且部分縣市債務管理待加強、欠稅待積極處理
據審計部查核結果,107至111年度一般性補助款中辦理補助各市縣相關教育、交通、水利等設施整建及社會福利救助等之實際撥付予各市縣數各為1,351.25億元、1,373.17億元、1,396.46億元、1,505.00億元及1,434.01億元,數額龐鉅且概呈增加趨勢;惟經檢視111年度執行狀況,一般性補助款計畫計4,675項,其中預算執行率未達80%者計799項(含無執行數99項),相關預算執行成效容待輔導提升。另審計部亦於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重要審核意見指出部分縣市償債計畫未滾動檢討修正,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仍龐鉅,亦未能審時適時還債,如宜蘭縣、苗栗縣及花蓮縣容需加強管理;又有鉅額欠稅未能徵起情形,如彰化縣、南投縣及屏東縣,尚待加強輔導管理。
(二)依國發會資料,部分市縣之基本設施計畫執行成效容待提升
依國發會資料,基本設施管理重點包括預算分配比例、發包率、完工率、驗收完成率及年終預算達成率,111年底目標值各為100%、100%、90%、85%及90%,依其查核結果,各有部分市縣未達目標值(詳表1),允宜積極輔導管理,俾增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執行效益。
表1 111年度基本設施補助管理重點查核結果彙整表
項目
預算分配比例
發包率
完工率
驗收完成率
年終預算
達成率
目標值
100.00%
100.00%
90.00%
85.00%
90.00%
未達目標值市縣數
6個
彰化縣
(99.48%)
臺東縣
(99.15%)
苗栗縣(98.84%)
桃園市(97.79%)
雲林縣(87.24%)
連江縣
(80.78%)
8個
臺東縣
(99.56%)
基隆市(99.33%)花蓮縣
(98.97%)
雲林縣
(98.92%)
苗栗縣(98.89%)
嘉義市(98.81%)
新竹縣(97.80%)
澎湖縣(97.75%)
2個
澎湖縣
(88.76%)
苗栗縣
(67.78%)
4個
澎湖縣 (83.15%)
連江縣
(82.95%)
雲林縣
(80.65%)
苗栗縣
(62.22%)
4個
連江縣
(89.20%)
嘉義市
(86.69%)
澎湖縣
(86.61%)
臺東縣
(79.42%)
資料來源:整理國發會網站之基本設施補助計畫111年度第4季執行情形季報。
(三)部分市縣教育補助計畫及社福補助計畫辦理成效容待提升
1.部分市縣之教育補助計畫之指定辦理施政計畫執行成效容待輔導提升: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111年度各直轄市及縣市教育面向考核結果表中所列指定辦理施政項目計畫有國民中小學老舊校舍整建、資訊設備與網路維運、學生健康檢查及水域安全基本需求及國中技藝教育4項,其中低於90分者在國民中小學老舊校舍整建部分為苗栗縣;學生健康檢查及水域安全基本需求部分為連江縣;國中技藝教育部分則為臺中市及嘉義市;另資訊設備與網路維運部分雖未有低於90分者,惟其中分數較低者為花蓮縣92分、嘉義市93.7分及金門縣91分,均待加強輔導,以利衡平各地方學子相關權益。
2.111年度社福經費自籌款及無障礙生活環境考評成績均較110年度明顯下降:依111年度各直轄市及縣市社會福利面向考核結果,社福經費自籌款成績平均數自110年度81.4分降為111年度77.4分,其中111年度該項目下降逾10分者有7個市縣,允宜檢討成績鉅降原因並積極協助改善;另尚有3個縣市111年度該成績未及70分,均屬偏遠地區,允宜加強輔導。
另無障礙生活環境部分,111及110年度各有2個及3個縣市未列分,按列分者計算平均數則各為82.0分及84.7分,111年度平均數亦呈下降,其中下降超逾10分者有4個市縣 (其中有1個市縣分數未及70分),亦需檢討成因並輔導改善;除前揭未及70分者外,111年度尚有未及70分者2個縣市,顯示部分市縣執行無障礙生活環境成效容待提升。
綜上,一般性補助款屬財政調整之重要方式,依規定由相關主管機關主辦考核業務,經查核結果,111年度一般性補助計畫項目之預算執行率多有未達80%者;而部分縣市債務管理待加強、欠稅待積極處理;另尚有部分市縣之基本設施計畫、教育補助計畫及社福計畫辦理成效容待提升等,均宜檢討改善,俾利增加一般性補助業務支出成效及增進地方民眾利益並符平等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