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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九、111年假投資詐欺案之財損金額龐鉅,允宜持續與警政機關合作依法執行,並積極辦理相關教育宣導及督促網路媒體業者落實廣告審查,俾有效落實投資人權益之保障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證券期貨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翁珮珊

證券期貨局113年度預算案「證券期貨市場監理」計畫編列1,008萬9千元,係發展具產業特色之資本市場,推動海內外優良企業上市(櫃);持續強化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持續推動會計準則與國際接軌;健全證券商業務經營,強化風險控管;落實投資人保護機構功能,維護投資人權益;擴大證券期貨業經營範圍;推動金融國際化及兩岸金融交流等經費。經查:

(一)111年假投資詐欺案之財損金額龐鉅;112年截至7月底止,金管會受理之檢舉投資詐騙案件數亦較111年同期增加

近年因開放定期定額投資股票及ETF、盤中零股交易、推動線上開戶等,國人參與股市投資意願顯著提升,截至112年7月底止,投資人開戶人數已達1,234萬人,惟依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12年1月10日及同年6月17日新聞稿指出,111年1至12月之詐騙案類,假投資詐欺案財物損失高達24億元,占全般詐欺案4成,而111年詐騙財損前3名,則分別為「假投資」、「假檢警」及「解除分期付款」,占全般詐欺案件近70%;復據金管會提供資料,於108年至111年間,該會受理檢舉投資詐騙案件數(包括定期移送情資案件及個案移請檢調偵辦案件)呈遞增趨勢,增幅介於26.51%至59.17%間,112年截至7月底止,該會已累計接獲408件,亦較111年同期增加(增幅5.97%;詳表1)。

表1 金管會於108年至112年7月受理檢舉投資詐騙相關案件統計表

單位:件數

年度

項目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111年截至

7月底止

112年截至

7月底止

案件數

218

347

439

636

385

408

較上一年度增加數

-

129

92

197

-

23

較上一年度增加比率

-

59.17%

26.51%

44.87%

-

5.97%

說 明:據金管會說明,民眾若有發現可能詐騙情形,可檢具相關具體事證向警政署反詐欺專線165或法務部調查局提出檢舉,或提供金管會轉請相關機關查辦。本表僅統計金管會受理檢舉「投資詐騙」相關案件,包括定期移送情資案件及個案移請檢調偵辦案件。

資料來源:金管會,本中心彙製。

(二)允宜持續與警政機關合作依法執行,並積極辦理相關教育宣導及督促網路媒體業者落實廣告審查,俾保障投資人權益

詢據金管會略以,投資詐騙案件逐年增加之原因主要係自109年起股市呈現多頭走勢,台股新開戶數不斷增加,加以社群網路討論股票模式興起,有心人士及詐騙集團利用民眾想快速獲利的心理,大量使用簡訊或於網路平台投放詐騙訊息或廣告等,引誘投資人受騙;該會除持續與警政機關密切合作外,亦積極辦理各項反詐騙宣導活動、建置防止詐騙與查詢合法業者名單專區及建立假投資訊息蒐報與下架機制,自112年4月10日起,由證券期貨三公會、證交所、期交所及櫃買中心蒐集彙整投資詐騙廣告及貼文,逕行向Google檢舉或將Meta上假投資訊息通報刑事警察局;此外,為溯源阻絕網路投資詐騙廣告,已於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第70條之1及第113條之1條文,明定刊播網路投資廣告應採實名制與禁止行為,並督促網路媒體業者落實廣告審查,違者將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及受行政處分,前開條文業於112年6月28日公布施行。

綜上,金管會近年受理檢舉投資詐騙之案件(包括定期移送情資案件及個案移請檢調偵辦案件)呈逐年遞增趨勢,復據刑事警察局統計,111年假投資詐欺案財物損失已高達24億元,占全般詐欺案4成,金額龐鉅,鑑於事前預防可降低民眾因投資詐騙而承受之損失,爰除與警政機關密切合作依法執行,允宜持續積極辦理相關教育宣導以強化投資人風險意識,並督促網路媒體業者落實廣告審查以期溯源阻絕詐騙廣告,俾有效落實投資人權益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