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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允宜研謀提升民眾對於故宮餐飲服務之到訪率與滿意度,俾提高餐飲服務委託權利金收入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允宜研謀提升民眾對於故宮餐飲服務之到訪率與滿意度,俾提高餐飲服務委託權利金收入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方淑玄

故宮文物基金113年度預算案「其他業務外收入」編列585萬3千元,其中「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為38萬5千元,係餐飲服務委託經營之權利金收入。經查:

(一)112年迄7月底該基金餐飲服務委託經營權利金收入已達全年預算目標,主要係因111年度餐飲服務實際營業額較預期為佳

據故宮文物基金表示,該基金「其他業務外收入-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係以前1年度餐飲服務營業額預估數,按經營權利金百分比計算,112年度預算「其他業務外收入-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編列32萬5千元,迄112年7月底止該科目累計實收數32萬6千元,係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111年度財務報表營業額實際數1,086萬3千元,按經營權利金百分比(3%)計算。可見111年度餐飲營業額實際情況較預期為佳。

(二)允宜將故宮參觀人次之增幅納入估算餐飲營業額之基礎

故宮文物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業務外收入-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編列38萬5千元,據故宮文物基金之計算方式,係以112年度全年度營業額預估數1,284萬4千元,按經營權利金百分比(3%)計算而得。112年度全年度營業額預估數1,284萬4千元,與111年度營業額實際數1,086萬3千元相較,增加18.23%;考量故宮北部院區112年1至8月實際參觀(含購票與非購票)人次為93萬1千人次,已較111年度全年實際參觀人次55萬3千人次,成長68.35%,然其112年度餐飲營業額預計成長幅度,與實際參觀人次增幅差距甚大,允宜將參觀人次之增長情形納入估算餐飲營業額之基礎。

另依111年度北部院區觀眾意見調查報告指出,以「重要性-績效」分析方法(IPA)將故宮各項服務分成繼續保持項目、超乎所需項目、次要改善項目及優先改善項目共4類,其中「餐飲之多元性」、「餐飲價格之合理性」屬次要改善項目,可見餐飲服務仍有精進空間,允宜研謀改善,以有效提高餐飲營業額,進而提升權利金收入。

綜上,故宮文物基金113年度預算案「其他業務外收入-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之餐飲服務委託經營權利金編列數額成長幅度允宜將故宮參觀人次增幅納入考量,並研謀提升參觀故宮民眾對於餐飲服務之到訪率與滿意度,俾增裕權利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