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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八、新增「建置我國寵物管理及產業健全發展計畫」,允宜就補助地方政府增置執行人力經費建立完整監督考核機制並確實執行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農業部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八、新增「建置我國寵物管理及產業健全發展計畫」,允宜就補助地方政府增置執行人力經費建立完整監督考核機制並確實執行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鄭寧

農業部113年度預算案「農業管理-動物保護管理」計畫新增推動「建置我國寵物管理及產業健全發展計畫(113年至116年)(以下稱寵物管理發展計畫)」經費1億4,372萬5千元。經查:

(一)寵物管理發展計畫係自113年度執行之4年期計畫,列有3大目標,分別由中央及地方編列預算支應

為因應寵物產業快速發展及日益重要之寵物福利議題,農業部於112年7月31日改制後增設「動物保護司」,主管動物保護政策及法規規劃,並研提寵物管理發展計畫,以建置我國寵物管理體系、完善寵物產業發展等回應寵物管理新興需求,並促進鏈結國際發展趨勢與市場,強化我國寵物產業國際競爭力及韌性;該計畫以「強化多元物種管理體系效能」、「促進寵物產業生態系之健全發展」及「強化行政管理能量,以回應新興寵物管理需求」3項目標為113至116年發展方向,4年計畫總經費7億3,521萬5千元,其中由中央(即農業部公務預算)負擔7億423萬8千元(詳表1),占比95.79%;113年度預算案編列1億4,372萬5千元。

表1 寵物管理發展計畫預算經費分配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目標/策略

主要工作項目

經費

來源

113年度

114年度

115年度

116年度

113-116

年度合計

強化多元物種管理體系效能

1.實施產業調查掌握活體動物流通及市場資訊

2.建構多元物種為寵物之分類分級評估體系及管理機制

3.發展具科學、專業性之寵物福利指標,以落實管理

中央

51,119

66,549

68,912

48,821

239,401

地方

1,281

3,551

2,688

2,779

10,299

促進寵物產業生態系之健全發展

1.衡平產業發展與動物福利,推動寵物業分級管理

2.建置寵物戶口制度,追溯及掌握寵物流向

3.輔導寵物產業自主管理,加速產業升級轉型

4.規劃從業人員之培訓體系,提昇專業知能

中央

31,728

34,028

37,328

36,328

139,412

地方

272

272

272

272

1,088

強化行政管理量能

,以回應

新興寵物管理需求

1.因應新興產業管理需求衍伸之法定業務,充足地方執法人力及專業

2.建置智慧化寵物管理資訊系統,促進加值運用

3.建立跨域之社會溝通模式,優化支援決策

4.促成跨域創新或科研合作,回應新興寵物管理需求

中央

72,821

82,868

82,868

86,868

325,425

地方

4,707

4,961

4,961

4,961

19,590

合 計

中央

159,668

183,445

189,108

172,017

704,238

地方

6,260

8,784

7,921

8,012

30,977

小計

165,928

192,229

197,029

180,029

735,215

說 明:1.依工作屬性由中央執行經費3億9,660萬元(占比53.94%),由地方執行經費3億3,861萬5千元(占比46.06%),並由中央及地方編列預算支應。

2.農業部113年度預算數編列1億4,372萬5千元,未編足當年度計畫需求數。

資料來源:寵物產業發展計畫草案(112年7月)。

(二)本計畫與友善動保第2期計畫均補助地方政府增置執行人力經費,允宜說明2項計畫之補助差異,強化監督考核機制並研謀由地方自行充實所需人力

依據寵物管理發展計畫草案說明,配合動物保護司成立及業務擴增,地方縣市政府之動保核心工作量增加,考量現行人力資源難以負荷,為有效解決人力問題,提升相關單位執行核心業務之專業能力,規劃補助各地方縣市政府增聘100名動物保護核心工作人力,113年補助5,182萬8千元,114至116年則每年分別補助5,462萬9千元,預計4年經費合共2億1,571萬5千元;惟檢視該部預計自113至116年度推動之友善動保第2期計畫,草案內容亦編列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動保執法專職核心人力,其中包含僱用專任助理34人辦理動物保護業務,及聘用具獸醫執照之動物保護執行人力60人,4年經費合計2億3,977萬3千元(詳表2)。2項計畫人力經費之補助均係藉以提升地方政府對動保業務之行政效率,性質相似且補助金額均高,允宜說明兩計畫補助之差異,並審酌各地財政或所需人力性質之差異,妥善規劃補助條件,並建立完善之監督考核機制,確實執行,避免地方將補助人力移作他用,且宜研謀將該等常態性之人力需求及經費,逐步轉由地方政府自行充實人力並支應相關費用之可能性。

表2 寵物管理發展計畫與友善動保第2期計畫補助地方政府人力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策略/

目標

主要工作

項目

重點項目

說明

計算說明

113-116年

經費合計

寵物管理發展計畫

強化行政管理量能,以回應新興寵物管理需求

因應新興產業管理需求衍伸之法定業務,充足地方執法人力及專業

1.配合《動物保護法》增修而新增業務內容,補助地方增置合理、穩定之專職核心人力,縮小城鄉差異

各縣市依區域特性及非犬、貓寵物分類分級管理之核心工作人力缺口,設置執行人力,建置穩定及多元領域專業之行政體系,執行人力聘用預算依據補助或委辦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薪點編列,由各縣市區域特性委外或自行聘用計畫人員。

1.113 年100 人:5,182萬8千 元。

2.114-116年每年100 人:5,462萬9千 元。

215,715

友善動保第2期計

專業服務與行政量能

持續克服城鄉差異及優化動保人力資源戰略

增置合理、穩定之動保執法專職核心人力

延續前期計畫,各縣市政府受補助僱用專任助理辦理動物保護業務人力之續聘薪資費用,以穩定及多元領域專業之行政體系,執行人力聘用預算依據「補助計畫聘用人員(月薪)工作酬金支給薪點及薪資表」,依全國 34 人在職年資、是否具獸醫資格計算,由各縣市區域特性委外或自行聘用計畫人員。

113年1,778萬9千元;114年1,858萬5千元;115年1,933萬3千元;116年1,993萬1千元。

75,638

各縣市依區域特性及動保核心工作人力缺口,設置動物保護之執行人力,建置穩定及多元領域專業之行政體系,執行人力聘用人員為具獸醫師證照者,按 113 年~116 年補助計畫聘用人員(月薪)工作酬金支給。由各縣市區域特性委外或自行聘用計畫人員。

113年3,795萬1千元;114年3,963萬2千元;115年4,131萬4千元;116年4,299萬4千元。

161,891

動物保護之執行人力,夜間值班、備勤費按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113至116 年每年 56萬1千元。

2 ,244

小計

239,773

說 明:表列僅為2計畫草案所列補助專職人力部分(補助公立動物收容所增聘人員部分未列入)。

資料來源:寵物管理發展計畫草案及友善動保第2期計畫草案。

綜上,為因應寵物及寵物產業,農業部新增辦理寵物管理發展計畫,4年總經費7億3,521萬5千元,由中央負擔7億3,521萬5千元,其中補助地方政府增置執行人力經費,與友善動保第2期計畫補助執行人力內容相似,且金額均高,允宜說明補助差異,妥善規劃補助條件,並建立完整監督考核機制以確保所進用人員確實用於計畫所列工作,且宜研謀將地方所需人力及經費逐步轉由市縣政府自籌之可能性,以減輕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