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農業部組織法於112年5月31日公布,農業部113年度預算案「歲出機關別預算表」說明:上(112)年度法定預算數1,065億9,708萬9千元,移出「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科目1,169萬元、「農業管理」科目1億5,703萬8千元、「農業發展」科目3億4,887萬4千元及「一般建築及設備」科目89萬元,列入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水土保持發展」科目、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農科園區科技」、「一般行政」、「農科園區管理」、「農科園區發展」及「一般建築及設備」等科目項下。經查:
(一)113年度預算書對農地利用管理及農業科技園區科技、管理與發展等業務移出與經費調整表達偏簡略
1.預算法第1條第2項規定:「預算以提供政府於一定期間完成作業所需經費為目的。」同法第49條復規定,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歲出規模、預算餘絀、計畫績效、優先順序,其中歲出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支出為主。
2.另113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4點(六)規定:「中央政府各機關應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完善各項籌備作業,及就調整移撥業務與經費明確劃分,俾利預算資源妥適規劃,…避免資源重複投入,力求精簡。」農業部宜參照該規定將業務、經費及人員移撥內容於113年度預算書中完整表達,以利本院審議預算時能充分瞭解並監督其預算資源是否妥適規劃配置。
3.惟揆諸農業部113年度單位預算書,僅於預算總說明「六、其他事項」及「歲出機關別預算表」說明欄簡要概述原因、移入與移出之機關、業務計畫及金額;相關移撥業務內容及對該部預算經費內容之影響等資訊未盡周延詳實,不利外界查閱監督。
4.經洽詢農業部表示,配合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組改,將農村土地利用與管理之規劃業務移列該署辦理並承接農地利用管理業務,如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農業使用認定、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農企業法人承受耕地、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農地違規檢舉及查核等,爰將112年度農業部所編獎補助費2,200萬元移列該署單位預算;另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112年度編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單位預算之分預算,籌備處改制為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後,亦將相關人事費、業務費與設備及投資預算4億9,649萬2千元移列該管理中心,對農業部112年度預算影響數合計5億1,849萬2千元(詳表1)。
表1 農村土地利用與管理業務及農業科技園區業務移出對農業部112年度預算影響明細表 位:新臺幣千元
移出計畫及
用途別科目
移出業務工作
內容概要
112年度
影響預算數
移入機關與科目
機關
科目
農業管理-企劃管理-獎補助費
農地利用及管理業務
22,000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
水土保持發展
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科技管理及產業化、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氣候變遷調適及淨零排放-業務費、獎補助費
農業科技園區產業聚落內之產學合作、輔導及市場拓銷;農業科技園區進駐廠商營業項目相關之農業科技產品開發與技術轉移
11,690
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
農科園區科技
農業管理-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管理、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管理-人事費、業務費、設備及投資
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管理、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管理
135,038
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
一般行政、農科園區管理
農業發展-桃園農業物流園區計畫-業務費、設備及投資
桃園農業物流園區計畫
348,874
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
農科園區發展
一般建築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設備及投資
交通及運輸設備
890
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
一般建築及設備
合計
518,492
資料來源:農業部提供。
(二)未於「預算員額明細表」及「人事費彙計表」詳述業務移撥及改制前後對員額配置之影響
1.依據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8條第2項規定,機關新增業務時,應先就所掌理業務實際需要及消長情形,調整現有人力之配置;另機關裁撤或業務功能萎縮時,其員額應予裁減或移撥其他機關。
2.揆諸農業部113年度預算書「預算員額明細表」,113年度預算員額457人,較112年度390人增加67人,增幅17.18%,惟未說明員額增加之原因,及農地利用管理及農業科技園區科技、管理與發展等業務移出對預算員額及人事費之影響,復未說明該部是否依上開規定檢討業務實需及消長情形,合理配置現有人力。
3.詢據農業部表示,農地利用及管理業務與農業科技園區科技、管理與發展等業務移出,該部本部人員並未移撥;然改制後,為強化農業部組織功能及衡酌農業整體產業規劃所需,內部單位自原5處5室2任務編組(企劃處、畜牧處、輔導處、國際處、科技處、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會計室、統計室、法規會、資訊中心)調整為8司6處(綜合規劃司、資源永續利用司、農民輔導司、畜牧司、動物保護司、農業科技司、國際事務司、資訊司、秘書處、人事處、政風處、會計處、統計處、法制處),113年度預算員額較112年度增列員額67人,包括職員增列65人,及因應資訊人力向上集中,自該部漁業署移入聘用人員4人,並減列工友2人,其中37人分別配置於資源永續利用司、動物保護司、農民輔導司等,另尚有增列員額32人及聘用人員4人將視業務運作狀況調整(詳表2),允宜妥善規劃配置;113年度人事費預算數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6,505萬7千元,其中因員額調整增加6,481萬6千元,及113年度員工薪俸晉級差額增加24萬1千元。
表2 農業部113年度預算案新增員額工作配置及預算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配置
處室
名稱
及人數
工作內容
113年度人
事費預算數
資源永續
利用司
科員、技士、技佐
10人
1.農業水土林資源之統籌、協調及督導。2.農業涉及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之統籌及協調。3.農地政策、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地區土地利用制度之規劃、研擬及協調。4.農地資源盤查與農業跨部門空間發展策略(含農業綠能)之規劃、研擬及協調。5.農業相關永續發展目標之統籌研擬、規劃及協調。6.農業再生能源政策與空間發展之規劃、研擬及協調。7.農業資源循環政策、法規之規劃、研擬及協調。8.氣候變遷法規有關農業部門之盤查、報告、調適與溫室氣體減量政策之規劃及協調推動。9.農業碳權與自然碳匯之統籌規劃及推動。
64,816
動物保護司
科員、技士、技佐
6人
1.動物保護政策、法規與動物福利白皮書之規劃、研擬及管理。2.動物保護生命教育推廣、志工培訓與非營利性組織公私協力之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3.動物保護行政人力專業職能培育與國際合作之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4.遊蕩犬貓族群控制、數量調查、收容管理與動物保護園區之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5.寵物繁殖、買賣、寄養、食品、新興產業等各事業之法規、管理與其消費者保護之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6.動物福利與飼主責任促進之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7.經濟動物生產、運輸、人道屠宰之動物福利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8.動物科學應用人道管理與機構查核、實驗動物倫理、動物福利科學試驗研究之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9.動物展演管理之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
農民輔導司
科長、科員、技士
5人
1.農民輔導政策、法規之擬訂、策劃及督導。2.農會選舉罷免、會務、人事、財務、考核等事務之擬訂、策劃及督導。3.農業推廣人員與農民之培育、訓練、選拔及表揚。4.食農教育、農業文化與農家生活改善之策劃及督導。5.農民健康保險、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策劃、督導、監理、爭議審議及行政救濟。6.農民退休儲金之策劃、督導及監理。7.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農漁民子女助學金之策劃及督導。8.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之策劃及督導。9.農業人力政策之規劃及督導。
農業科技司
技士、技佐4人
新增1科,農業科技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管理及監督。
1.農業科技政策、法規、重大方案、施政計畫與審查考核機制之研擬、規劃及監督。2.農業前瞻科技、產業創新技術與國際發展趨勢之研究、分析、轉譯及決策。3.該部及所屬機關(構)農業科技研發量能與重要科技基礎設施設備資源之盤點及整體規劃。4.學術研究機構與跨部會之農業科技業務聯繫與協調、農業科技研發專案之整合規劃、推動及監督。5.國際農業科技合作與兩岸農業科技交流之規劃、研擬及推動。6.農業科技研發成果保護、管理、運用與技術擴散、商品化及產業化之推動及監督。7.農業科技研發人力培育與跨領域人才培訓之規劃、推動及督導。8.農產品生產驗證、加工加值之跨部會業務聯繫、協調與相關政策、法規、制度之研擬及規劃。9.科技農企業新創扶育、營運輔導與公私部門科技產業量能協同整合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人事處
副處長、科長、專員、科員6人
掌理農業部本部人事事項。
會計處
副處長、科長、佐理員4人
掌理部農業部本部歲計及會計事項。
政風處
副處長
1人
掌理農業部本部政風事項。
統計處
副處長
1人
掌理農業部本部統計事項。
職員28人及聘用人員4人將視業務運作狀況調整(另減列工友2人)
合計(增列職員65人、聘用人員4人,另減列工友2人)
64,816
資料來源:農業部提供。
綜上,農業部因應組改,將農地利用管理與農業科技園區科技、管理與發展等業務移出,及為強化農業部組織功能與因應農業整體產業規劃所需,調整內部單位,隨同調增預算員額及人事費,惟113年度預算書未充分揭露移撥原因、業務內容及經費明細、人員配置等資訊,預算編列未盡周延詳實,允宜改善,俾利預算審議;另農業部113年度預算員額較112年度增列員額67人,亦應依組織精簡及行政簡化等原則,滾動檢討調整現有人力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