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13年度預算案於「一般建築及設備」業務計畫項下之「營建工程」工作(分支)計畫編列5,463萬1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1億3,955萬1千元減少8,492萬元(減幅60.85%),主要係辦理立法委員住宿會館整修工程、民主議政園區朝琴館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及委員研究會館電梯設備更新等所需。經查:
(一)宜依工程實際進度及預算執行能力核實編列預算,並加強經費控管
據113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對於政府預算收支之基本原則第二、(二)點有關「提升整體資源使用效益」方面規定:「政府預算收支應先期作整體性之縝密檢討,妥善規劃整合各項相關業務,以發揮財務效能;各機關須確立施政目標,衡量可用資源訂定具體計畫,…,提升整體資源使用效益,…。」據此,立法院應依工程實際進度及預算執行能力核實編列預算,並加強經費控管,以利整體資源妥善規劃運用。
(二)近2年「營建工程」計畫預算執行情形未臻理想,尚待賡續依計畫期程加速辦理
立法院110及111年度「營建工程」計畫可用預算數分別為4,820萬4千元、6,705萬8千元,執行數2,376萬1千元、2,295萬3千元(不含保留數及賸餘數,以下同),執行率各為49.29%及34.23%,預算執行進度略有落後;另同期間立法院「營建工程」計畫預算之保留金額分別為2,397萬2千元、4,340萬4千元,保留比率達49.73%及64.73%,保留金額及比率仍高,允待落實預算執行效益,以免影響計畫推展。
(三)111年度部分「營建工程」計畫執行進度較原計畫期程落後,致保留金額偏高
依立法院111年度決算書總說明載以,該年度營建工程預算數4,308萬6千元,保留數及賸餘數分別為3,700萬6千元、62萬6千元,茲就部分保留金額較高之計畫及其原因,分述如下:
1.立法院「民主議政園區議事大樓無障礙電梯設施工程案」總經費預估(含後續擴充)330萬3千元、規劃設計及監造費33萬8千元,合計364萬1千元。本案因涉及文化資產專業技術考量,工程補照暨規劃設計及監造時程較長,加上招標過程不順,致迄未決標,惟本案係屬立法院重大計畫,尚須保留預算經費364萬1千元至112年度繼續辦理。
2.立法院「臺中市市定古蹟原臺灣省議會議員會館因應計畫工程案」總經費預估(含後續擴充)1,304萬3千元、監造費51萬1千元,合計1,355萬4千元。本案工程因涉及文化資產修復再利用專業,營造廠商須符合一定資格條件,始得參與投標,惟本案經多次流標及2次檢討調整工程預算,仍無法決標,又本案係屬立法院重大計畫,尚須保留1,186萬9千元至112年度繼續辦理。
綜上,近2年立法院辦理「營建工程」計畫執行進度未臻理想,致各該年度決算保留金額及比率仍高,尚待針對執行進度落後原因,研謀具體因應措施,並積極辦理,以提升預算執行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