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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住都中心參與「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該計畫擬進行第3次修正,預計興建社會住宅須負擔財務缺口446億元,允宜完善長期財務規劃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住都中心參與「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該計畫擬進行第3次修正,預計興建社會住宅須負擔財務缺口446億元,允宜完善長期財務規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住都中心為參與「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之社會住宅興建及土地購置,113年度預算案分別編列舉借長期債務237億7,702萬1千元及38億219萬7千元,合計275億元7,921萬8千元。經查:

(一)參與「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截至112年9月底直接興辦社會住宅7萬3,537戶、占比57.61%

為增加社會住宅之提供量能,106年推動之「社會住宅興辦計畫」(106-113年)於111年4月經行政院核定第2次修正計畫,預計8年間以直接興建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方方式推動20萬戶社會住宅計畫,除各地方政府主導直接興建社會住宅,中央係透過住都中心參與直接興建,截至112年9月底預計總直接興建戶數為12萬7,653戶,其中住都中心擬興建7萬3,537戶、占比57.61%(詳表1)。

表1 112年9月底直接興建社會住宅情形表  單位:戶數

項目

既有

(A)

新完工

(B)

興建中

(C)

已決標待

開工(D)

達成數E

(A+B+C+D)

規劃中

(F)

總興辦戶數

(E+F)

臺北市

中央

0

67

470

786

1,323

6,282

7,605

地方

5,588

5,772

7,891

729

19,980

80

20,060

小計

5,588

5,839

8,361

1,515

21,303

6,362

27,665

新北市

中央

0

2,914

5,444

3,255

11,613

7,059

18,672

地方

418

4,039

2,679

80

7,216

3,856

11,072

小計

418

6,953

8,123

3,335

18,829

10,915

29,744

桃園市

中央

0

0

438

2,976

3,414

1,083

4,497

地方

0

4,211

419

920

5,550

1,480

7,030

小計

0

4,211

857

3,896

8,964

2,563

11,527

臺中市

中央

0

203

700

2,763

3,666

3,325

6,991

地方

0

2,719

3,260

1,391

7,370

3,142

10,512

小計

0

2,922

3,960

4,154

11,036

6,467

17,503

臺南市

中央

0

202

2,589

2,307

5,098

1,532

6,630

地方

0

0

564

1,274

1,838

250

2,088

小計

0

202

3,153

3,581

6,936

1,782

8,718

高雄市

中央

0

544

5,598

6,205

12,347

3,713

16,060

地方

241

367

1,757

0

2,365

850

3,215

小計

241

911

7,355

6,205

14,712

4,563

19,275

其他

縣市

中央

0

741

3,858

2,857

7,456

5,626

13,082

地方

6

43

90

0

139

0

139

小計

6

784

3,948

2,857

7,595

5,626

13,221

合計

中央

0

4,671

19,097

21,149

44,917

28,620

73,537

地方

6,253

17,151

16,660

4,394

44,458

9,658

54,116

合計

6,253

21,822

35,757

25,543

89,375

38,278

127,653

占達成數%

7.00%

24.42%

40.00%

28.58%

-

-

-

說  明:欄位之「中央」係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參與興建社會住宅。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

(二)「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擬進行第3次變更,預估住都中心興建社會住宅之財務缺口達446億元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因客觀環境變動,已於112年9月28日函報行政院「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3次修正草案),全期間所需經費由1,483.84億元修正為4,085.85億元,增加2,602.01億元;前8年(106-113年)所需經費由278.57億元修正為216.18億元,減少62.39億元,其中第9項「中央(住都中心)興辦社會住宅土地租金、融資利息、非自償性經費及承租國營事業房舍租金」項目,110-167年將由住宅基金補助住都中心2,914.1億元(詳表2)。

據國土管理署第3次修正草案修正說明,該項目因融資利率大幅上升,及營建成本高漲,故自償率大幅下降,以致非自償性經費大幅上升,另捐助款延長以分期50年撥付,補助經費較第2次計畫修正增加2,195.5億元,依此基準計算,住都中心須自行負擔446億元財務缺口,由該中心自都更收益彌平。

表2 「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調整經費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106-113年

第3次修正(草案)

全期間(106-167年)

原計畫

第1次

修正

第2次

修正

第3次修正(草案)

期間

經費總額

1.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待撥付經費

23.94

24.80

24.80

24.80

106~111

24.80

2.補助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之先期規劃費

0.90

0.99

0.99

0.81

106~111

0.81

3.補助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土地租金融資利息及非自償性經費

73.27

40.84

31.23

40.27

106~137

773.10

4.補助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之業務推動費

-

1.99

1.61

1.16

106~133

11.60

5.包租代管

208.70

187.59

187.59

136.28

106~117

336.27

6.宣導行銷及其他業務費用

0.80

0.59

0.59

0.54

107~113

0.54

7.中央(住都中心)興辦社會住宅事業計畫研擬作業費

-

3.60

3.60

2.86

110~113

2.86

8.中央興辦社會住宅先期作業費

-

1.80

1.80

1.01

106~113

1.01

9.中央(住都中心)興辦社會住宅土地租金、融資利息、非自償性經費及承租國營事業房舍租金

-

24.35

26.30

8.46

110~167

2,914.10

10.中央(住都中心)興辦社會住宅業務推動費

-

1.51

0.06

0.00

110~137

20.76

合計

307.60

288.06

278.57

216.18

106~167

4,085.85

資料來源:「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3次修正草案);本中心整理。

(三)容待視行政院核定情形,重行審視長期財務規劃之適切性,完善長期財務規劃

住都中心因興建社會住宅所需經費龐大,已與臺灣銀行簽訂聯貸授信合約4,119億元,以因應長期財務資金需求,113年底預計為社會住宅興建及土地購置之債務餘額445億7,383萬5千元。鑑於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3次修正草案)將補助住都中心興建社會住宅相關經費期間拉長為50年,預估住都中心須自行負擔財務缺口446億元,勢必影響資金需求時程,且經審計部出具該中心長期財務計畫有預估租金收入高估、興建及營運管理成本低估等情形等意見,容待重行審視長期財務規劃之適切性,並視行政院核定情形妥為因應。

綜上,住都中心為參與「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之長期財務資金需求,已與臺灣銀行簽訂聯貸授信合約4,119億元,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已於112年9月28日函報行政院該計畫第3次修正草案,將住宅基金補助該中心興建社會住宅相關經費期間拉長為50年,且其須自行負擔446億元財務缺口,對於該中心資金需求時程將產生重大影響,允宜審視長期財務規劃之妥適性,並掌握行政院核定狀況,預為籌謀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