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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配合打擊詐欺行動綱領1.5推動,補助電信業者建置軟硬體設施,允宜督導業者落實防制措施,並賡續精進堵詐策略,以有效防制電信詐騙行為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芮家楨

行政院於112年5月4日通過「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以下簡稱打擊詐欺行動綱領1.5),自「識詐、堵詐、阻詐、懲詐」4大面向積極打詐,其中通傳會配合辦理各項電信詐騙及治安防制相關業務。辦理情形如下:

(一)經費籌措與相關措施辦理情形

截至112年8月底,通傳會已研訂「國內電信事業加強攔阻及警示國際電話詐騙補助計畫」,用以補助業者建置軟硬體設備,以加強業者攔阻國際詐騙電話之系統處理能力,並新增民眾接到國際電話時先聽取語音警示之功能,所需經費1億350萬元(詳表1),業經行政院於112年8月2日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另推動策略包括遏止人頭門號詐騙工具、防杜簡訊業者幫助詐騙及建立惡意簡訊攔阻機制、遏止詐騙網頁刊登、管理及防制虛擬私人網路(Virtual Private Network,VPN)業者詐騙等,並於113年度賡續推動,相關經費由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配合辦理。

表1 「國內電信事業加強攔阻及警示國際電話詐騙補助計畫」112年度經費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補助用途

金額

預計辦理內容概述

補助建置固定通信網路來電號碼比對攔阻名單軟硬體設備

20,000

預計補助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前揭業者已配合堵詐行動方案,建置相關軟硬體設備)。

補助建置固定通信網路境外來話撥入先經警示軟硬體設備

28,500

預計補助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已配合堵詐行動方案,建置相關軟硬體設備)。

補助建置行動通信網路境外來話撥入先經警示軟硬體設備

55,000

預計補助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合計

103,500

資料來源:通傳會提供。

(二)允宜加強補助設施運作情形之查核,確保業者配合落實堵詐防制措施,並賡續追蹤詐騙樣態演變,俾精進應變措施

為提升電信端攔阻國際偽冒來話之效能,通傳會規劃請電信業者建置來電號碼比對攔阻名單設備,並補助其部分建置費用,補助金額以低於其建置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限(詳表2),並完成「推動國內電信事業加強攔阻及警示國際電話詐騙補助作業要點」,以供補助依據;惟面對複雜多變之電信詐騙,後續允宜加強設施運作之查核,確保軟硬體設備之正常運作,且賡續邀集電信業者追蹤國際電話詐騙樣態演變,俾精進應變措施。

表2 「國內電信事業加強攔阻及警示國際電話詐騙補助計畫」112年度經費 需求及分攤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

項目

總經費

經費分攤

設備款

預計補助業者家數

合計

政府補助以低於50%為限

業者自籌50%以上

合計

來電號碼比對攔阻名單設備

1,000

4家

4,000

2,000

2,000

4,000

境外來話撥入加註警語設備-固網

5,700

1家

5,700

2,850

2,850

5,700

境外來話撥入加註警語設備-行動網路

2,200

5家

11,000

5,500

5,500

11,000

總計

20,700

10,350

10,350

20,700

資料來源:通傳會提供。

綜上,通傳會統籌打擊詐欺行動綱領1.5之堵詐策略,藉由補助電信業者更新及採購設備,提升電信端攔阻國際偽冒來話之效能,允宜加強督導業者後續辦理情形,確保補助之軟硬體設備正常運作,以及業者持續配合落實電信詐騙及治安防制相關措施,俾透過公私協力,共同防堵電信詐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