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傳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新增「網際網路傳播計畫」3,357萬8千元,其中專業服務費編列3,191萬5千元(占比95.05%),包括各項會議所需出席、審查及授課鐘點費等57萬6千元,以及委外案件經費3,133萬9千元(占該計畫預算之93.33%)。
「網際網路傳播計畫」113年度預算案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6項委外案件共計3,133萬9千元(詳表1),其中新增「建構公私協力網際網路傳播防護機制計畫」等3項共計1,980萬元,其餘3項係配合通傳會組織法修正,調整通傳基金其他業務既有計畫轉入賡續辦理,依通傳會資料,各新增委外案件內容概要如下:
1.建構公私協力網際網路傳播防護機制計畫240萬元:研擬適合我國現況之網際網路內容安全防護、服務準則、申訴處理機制或例示框架之自律機制。
2.落實防護機制服務採購案1,200萬元:建置特定防護機制之案件申訴系統,依研究結果擇定特定防護機制之案件受理申訴,透過公私協力、與相關部會落實防護機制,建立可信賴網路環境。
3.民眾網路素養培力及業者教育訓練540萬元:提升民眾數位素養之能力、強化與數位平臺業者交流社群守則等規範。
表1 113年度「網際網路傳播計畫-專業服務費」委外案件經費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委外案件
金額
網際網路傳播社會調查計畫
4,000
民間團體成立網際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2,539
公私協力建構網際網路傳播防護機制計畫(新增)
2,400
落實防護機制服務採購案(新增)
12,000
網際網路治理環境規劃與諮詢服務
5,000
民眾網路素養培力及業者教育訓練(新增)
5,400
合計
31,339
資料來源:整理自通傳基金113年年度預算書及通傳會提供資料。
鑒於通傳基金113年度增編「網際網路傳播計畫」,其中委外研究及委外辦理經費共計3,133萬9千元,占該業務計畫3,357萬8千元比率已達93.33%,允宜檢視委外辦理之必要,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規定,落實業務委外作業之辦理程序,通盤檢討適合委外之業務,以評估其可行性及經濟效益;另主管機關亦應善盡前揭要點第8點所訂之督導職責,以作為日後規劃委外計畫之參據。
綜上,配合通傳會組織法修正,新增網際網路傳播業務,於通傳基金113年度新增「網際網路傳播計畫」,而委辦經費編列3,133萬9千元,逾該計畫預算9成,允宜檢視委外辦理之必要,審慎編列委辦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