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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九、允宜積極辦理停閉閒置多年之廠房活化利用作業,俾發揮資產運用效益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計畫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江穗美

台糖公司113年度預算案編列「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稅捐與規費」1億5,561萬4千元,其中與停閉廠房建物有關之地價稅165萬5千元、房屋稅66萬5千元及管理費20萬5千元,合共252萬5千元。該公司雲林北港與嘉義南靖糖廠、臺南新營與南投埔里加工廠等4處廠房建物,自93年至97年陸續因虧損、配合政策或改建新廠等因素而停閉,合計土地及建物面積分別為2萬4,238.32平方公尺及3萬5,509.12平方公尺,截至112年8月底仍閒置,尚待活化利用 (詳表1)。

詢據該公司表示略以,北港糖廠、南靖糖廠及新營加工廠分別於105年、111年及109年經地方政府公告為歷史建築,刻正辦理修復及再利用作業,至於埔里加工廠前多次辦理招標均流標而目前規劃分區活化及辦理房地出租。依113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五、(九)點規定:「特種基金應積極活化閒置、低度利用及不經濟使用之不動產,以發揮資產效益,…。」另依經濟部所屬事業固定資產管理要點第20點規定:「各事業對閒置或運用率過低之固定資產應由資產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分析研究設法利用,或迅予處理,以減少資產之閒置及損失。」據此,台糖公司允宜積極活化利用前揭閒置廠房。

綜上,台糖公司北港與南靖糖廠、埔里與新營加工廠自93年至97年陸續停閉迄今已10餘年而仍閒置,允宜積極辦理相關活化利用作業,以發揮資產效益。

表1 迄112年8月底台糖公司停閉廠房及營業場所閒置情形彙總表

單位:平方公尺

項目

南投埔里

加工廠

雲林北港

糖廠

嘉義南靖

糖廠

臺南新營

加工廠

合計

不動產面積

土地

1,643.93

12,048.90

9,387.94

1,157.55

24,238.32

建物

1,743.93

18,858.51

13,749.13

1,157.55

35,509.12

停閉年月

93年10月

94年7月

97年7月

93年3月

  

停閉(使用)原因

業務虧損奉准停工

配合政策

配合政策

改建新廠

資料來源:彙整自台糖公司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