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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及所屬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九、賡續推動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並預計114年開放自主投資選擇,惟新進公務人員對於新制之投資實務操作多未熟稔,仍待充分理財教育宣導之協助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考試院及所屬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銓敘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吳昀雲

銓敘部113年度預算案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及監理」業務計畫編列344萬4千元,工作要項之一為辦理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整體績效考核,基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之審議及監理事項,基金自主投資運用實施計畫之審議等,期該基金制度獲得周延保障,進而提高基金收益。經查:

(一)推行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迄112年8月底止已完成初步作業,部分作業仍待賡續辦理

依據該部說明有關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制度之各項規劃工作,截至112年8月底止已完成辦理事項如下:

1.訂定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相關子法:依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相關規定,擬訂「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委託經營辦法」、「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投資選擇實施辦法」及「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收支管理運用辦法」等3項並經該部112年7月11日發布在案。

2.退撫新制宣導講習:112年5月至6月間辦理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暨公保事項宣導講習。

3.退撫儲金收支作業相關業務宣導:112年5、6月配合主管機關辦理公教人員退撫儲金業務教育訓練,說明退撫儲金收支作業及系統操作。

4.公開徵求儲金信託銀行及建置公教人員個人專戶:112年3月完成個人專戶退撫儲金信託銀行徵選作業及簽約,並自7月起建置公教人員專屬個人專戶架構及提供信託保管服務。

5.公開徵求儲金投資顧問專業機構:投資顧問專業機構公開徵選之相關招標資訊業於112年8月在網站公告,後續將依程序辦理資格審查、計畫審查、議價及簽約事宜。

又尚待完成之工作事項包括:(1)持續與信託銀行規劃辦理建置自主投資平台相關事宜。(2)投資顧問專業機構選定簽約後,將與投資顧問公司研擬不同收益、風險之投資標的組合,提供公教人員自行選擇。(3)規劃於114年1月1日開放自主投資前,邀集信託銀行與投資顧問公司共同辦理教育宣導,協助公教人員熟悉自主投資平台功能及具備理財投資基本觀念,若遇疑問,亦可透過客服專線或服務信箱獲得諮詢協助。

(二)預計114年開放自主投資選擇,惟新進公教人員對於新制之投資實務操作多未熟稔,仍待充分理財教育宣導之協助

參據前揭個人專戶退撫儲金作業進度規劃,預計於114年1月1日開放公教人員於自主投資平台,選擇適合自身風險屬性之投資組合。其投資組合型態分為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及人生週期基金4種,另有代為投資型(詳表1),各類型之資產配置有所差異,其中風險程度最低之保守型與人生週期型投資組合內配置於保守型基金部位及依法規定由基金管理局代為投資之投資組合,均由政府保證收益;穩健型及積極型則不予最低收益保障,自負盈虧。

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係基於財務自主與風險自負原則所設計,與現行退撫基金之「確定給付制」運行模式顯有差異,新進公教人員對於個人自主投資組合選擇與投資風險意識,多未有充分認知,且各項實務操作亦未熟稔,如114年起開放公教人員選擇自主投資組合,恐仍有諸多疑慮。更擔憂在國人長壽趨勢下,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可能面臨高齡退休保障不足之困境,雖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如將協調公私立保險公司,辦理年金保險(即延壽年金)事宜,或在職時增額提撥,或透過自主投資適當配置,期提高退休金專戶累積總金額,以維持退休經濟生活保障。惟前揭各該理財規劃措施均需由新進公教人員衡量自身財務狀況及退休可能需求,妥適評估並決定採行方式。鑒於該等人員普遍未有相關財務管理觀念,該部允宜與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加強各項理財教育宣導,協助做相關投資選擇規劃,俾渠等對於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之運作能有更完整認知與充分退休保障之信心。

表1 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之投資組合類型

投資類型

保守型

代為投資型

穩健型

積極型

人生週期型

風險程度

高至低

保證收益標準

當地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無保證收益

無保證收益

配置於保守型投資組合期間具有保證收益。

重點特色/區別

資產配置以固定收益為主。

資產配置以固定收益為主。

資產配置以固定收益與資本利得平衡為主。

資產配置以資本利得為主。

隨年齡區間增加而逐漸降低投資風險的策略,將自動調整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投資組合之配置比例。

說 明:表內代為投資型係依據法律規定交由退撫基金管理局代為投資者適用此投資組合,非屬在職公教人員得選擇之選項。

資料來源:退撫基金管理局提供。

綜上,銓敘部賡續推動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之退撫制度,並依據相關配套措施,逐步完善個人專戶及自主投資平台等退撫儲金相關之作業與系統,並預計114年起開放新進公務人員自主投資選擇。惟該等人員對於新制之投資風險意識未熟稔,仍待充分理財教育宣導之協助,俾新進公務人員自主財務觀念建立與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