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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及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因應退撫新制實施所致財務負擔壓力,113年度新增編列政府撥補100億元,惟與原規劃差距甚大,允宜妥為因應可能之財務影響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及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吳昀雲

退撫基金113年度預算案編列基金收繳1,506億638萬元,較112年度預算(1,357億7,582萬1千元)增幅10.92%;亦較111年度決算數(1,212億912萬5千元)增幅24.25%,主要係新增政府撥補100億元。經查:

(一)公教人員退休新制退撫儲金實施後,參與退撫基金提撥人數將逐年減少,恐產生沉重財務負擔

該基金財源主要係參與基金之軍公教人員自繳及政府撥繳收入。107年7月起實施退休年金改革後,透過逐年調升退撫基金提撥費率(原提撥費率為12%,自110年起逐年調升1%,至112年調整為15%),並將調降退休所得和優惠存款利率所節省經費全部挹注退撫基金(截至113年度合計挹注2,100.01億元),以增加基金財源。

另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規定,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將適用個人專戶之新退撫制度。爰112年7月1日後退撫基金將無初任公務人員加入,參與提撥人數將逐年減少,基金提撥收入來源亦勢必減少,恐產生沉重財務負擔。另根據退撫基金第8次精算報告評估,政府若不儘早撥補,基金恐提前面臨破產危機,顯示政府撥補與否對於基金緩解破產危機具重要影響性(詳表1)。

表1 退撫基金第8次精算結果有關政府撥補對於基金之影響情形表

 

公務人員

新人另立新制度,不參加退撫基金

112/7/1起政府每年撥補

不撥補

50億元

100億元

285億元

基金累積餘額開始出現負數年度提撥費率(110年提撥費率13%,逐年調高1%,直至15%)

135年

137年

140年

NA

 

教育人員

新人另立新制度,不參加退撫基金

112/7/1起政府每年撥補

不撥補

50億元

100億元

236億元

基金累積餘額開始出現負數年度提撥費率(110年提撥費率13%,逐年調高1%,直至15%)

133年

136年

139年

NA

說 明:NA代表未來50年內都不會出現負數年度。

資料來源:退撫基金提供。

(二)政府依法於113年度預算案新增撥補100億元,惟與原先規劃撥補額度相差217億元

按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前項退撫制度之建立,致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前之財務缺口,由政府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自前項退撫制度實施之日起,分年編列預算撥款補助之。」與「政府依前項規定完成撥補後,應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接續分年編列預算撥補現行退撫基金,以健全基金財務。」準此,退撫基金財務缺口係由政府依該基金財務精算結果,分年編列預算撥款補助。爰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撥補100億元,其中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各為50億元。

又依據銓敘部及教育部等相關單位於112年3月13日召開「政府編列預算撥補公、教人員退撫基金之執行事宜」會議決議,在維持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用罄年度(140年)不變前提下,爭取分10年撥補,每年公、教人員分別撥補194億元及123億元,與前開政府113年預算案編列撥補公、教人員各50億元,相差217億元。且未來如政府仍每年專案撥補公、教人員各50億元,依第8次精算報告試算,公務人員之退撫基金將於137年用罄,教育人員退撫基金將於136年用罄,基金財務壓力仍大。該基金允宜密切掌握財務缺口變化情形,並積極推進相關因應措施及改善作為之落實。

綜上,為因應112年7月實施退撫新制所致財務負擔壓力,政府依法於113年度新增編列撥補退撫基金100億元,其中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各為50億元,惟與原先規劃各撥補194億元及123億元之額度相差甚大,基金提前破產壓力仍大。允宜務實評估財務影響並妥為因應,期落實基金永續健全運作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