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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四、國外旅費較112年度增加逾2成,允宜檢視評估113年度各項派員出國計畫之必要性及妥適性,並依實際需要核實編列預算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監察院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國外旅費較112年度增加逾2成,允宜檢視評估113年度各項派員出國計畫之必要性及妥適性,並依實際需要核實編列預算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傅勤文

監察院113年度預算案編列「國外旅費」預算1,113萬9千元,較112年度之904萬2千元增加209萬7千元,增幅達23.19%,允宜檢視各項派員出國計畫之必要性及妥適性,並本撙節原則覈實檢討相關經費編列之合理性。經查:

(一)為緊縮經常支出,中央各主管機關籌編113年度預算在派員出國計畫預算方面,訂有抑制成長之原則性規定

為規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之提出及相關經費支應方式,行政院訂有「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以資遵循。依該要點第2點第1項規定:「本院、各機關及基金因公派員出國,應依本院所定年度預算籌編原則及編製概算應行注意事項等有關規定,通盤檢討審慎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及編列國外旅費。」復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3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五-(三)點有關「緊縮經常支出」方面之第7項就國內外旅費部分規定:「國內外旅費與派員出國教育訓練費應嚴格控管;113年度編列國外旅費及派員出國教育訓練費二者合計數以不超過該二科目112年度預算合計數為原則;…。」可悉政府為緊縮113年度經常支出,對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訂有抑制成長之原則性規定。

(二)監察院連續2年國外旅費預算數均逾前1年度編列數,且近4年增加32.47%,與前揭規定未盡相符

監察院109年度國外旅費編列342萬9千元,嗣因109年8月1日新設國家人權委員會,爰於110年度起新增該單位國外旅費,包含參加國際人權會議、訪視人權機構及赴國外進行專案性調查等經費,其110至113年度預算數介於477萬4千元至600萬元;另就監察院近4年(110至113年度)國外旅費編列情形(詳表1)觀之,其國外旅費預算數概呈遞增趨勢,112及113年度預算數均較前1年增加1成以上,且113年度預算數1,113萬9千元,較110年度之840萬9千元,增加273萬,增幅高達32.47%,爰監察院近年國外旅費金額未減反增,容與前揭規定未盡相符。

表1 監察院110至113年度國外旅費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

110

111

112

113

V項目

監察委員出國考察

1,458

1,458

1,535

1,935

職員出國考察

223

183

183

295

參加國際監察組織等會議

1,344

1,344

1,615

2,100

首長、副首長出國訪問

360

360

809

809

參加國際人權會議、訪視人權機構(國家人權業務)

2,500

2,374

2,500

3,000

赴國外進行專案性調查(國家人權業務)

2,524

2,400

2,400

3,000

預算

執行

情形

預算數

8,409

8,119

9,042

11,139

執行數

0

7,401

-

-

執行率

0%

91.16%

-

-

說 明:11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未能出國,預算執行為0元。

資料來源:監察院提供。

綜上,監察院113年度國外旅費較112年度增加逾2成,與政府為緊縮113年度經常支出,於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訂有抑制成長之原則性規定似未盡相符,允宜依前述預算籌編有關國外旅費之規定,檢視評估113年度各項派員出國計畫之必要性及妥適性,並依實際需要核實編列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