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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印刷廠113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五、統一發票兌獎服務收入多寡與職工貢獻度關聯性低,卻仍按法定最高上限標準提撥職工福利金,恐欠合理 日期:112年11月 報告名稱:財政部印刷廠113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五、統一發票兌獎服務收入多寡與職工貢獻度關聯性低,卻仍按法定最高上限標準提撥職工福利金,恐欠合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財政部印刷廠113年度預算案於「用人費用-福利費」科目編列1,613萬8千元,其中職工福利金提撥數為183萬2千元。經查:

(一)統一發票兌獎服務收入與兌獎組數及張數等有關,惟統一發票增開獎項係政策決定,兌獎服務收入與職工貢獻度關聯性低

有關財政部印刷廠辦理統一發票兌獎業務之服務收入之計算方式,依據該廠各年度預算書所列,係以兌獎業務之代發獎金手續費收入及間接行政收入作為估計之標準,再參酌上年度已過期間統一發票兌獎實際數,預估年度營運量。據該廠111年度決算書載列:「統一發票兌獎業務營運量預算數2,971萬2,347張,執行結果,決算數為2,737萬9,049張,…,主要係自111年1-2月期起,統一發票號碼獎未增開6獎,致兌獎張數減少。」是以,前開營運量及服務收入之變化,係受政策決定是否增開獎項所致,與其職工之貢獻度關聯性低。

(二)辦理統一發票兌獎業務年年虧損,逕以業務服務收入之0.15%提撥職工福利金,恐欠合理

財政部印刷廠113年度預計承辦統一發票兌獎服務毛利數為0元,惟該廠自107年度至111年度止預估發票兌獎服務毛利數皆為0元,然實際執行結果,同期間發票兌獎服務業務均為虧損,虧損金額介於2萬7千元至6萬3千元間(詳表1),惟該項業務之服務收入皆按職工福利金條例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上限標準0.15%提撥職工福利金,113年度仍依該上限標準提撥,恐欠妥適(詳表2)。

表1 財政部印刷廠107年度至113年度辦理統一發票兌獎業務之收入與成本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服務收入-

發票兌獎收入

服務費用-

發票兌獎成本

發票兌獎服務毛利

107年度

預算數

291,825

291,825

0

實際數

406,349

406,412

-63

108年度

預算數

287,081

287,081

0

實際數

352,903

352,930

-27

109年度

預算數

256,271

256,271

0

實際數

264,644

264,689

-45

110年度

預算數

267,197

267,197

0

實際數

274,829

274,881

-52

111年度

預算數

256,908

256,908

0

實際數

194,655

194,716

-61

112年度

預算數

230,539

230,539

0

113年度

預算案數

194,716

194,716

0

說 明:112年度以前預算數為法定預算數。

資料來源:財政部印刷廠。

表2 財政部印刷廠107年度至113年度營業利益與提撥職工福利金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營業收入

提撥率

下腳收入

提撥率

福利金合計

營業利益

107

1,076,131

0.15%

1,703

40%

2,295

114,666

108

1,008,123

0.15%

1,515

40%

2,118

104,751

109

1,002,092

0.15%

1,325

40%

2,033

133,751

110

950,700

0.15%

1,341

40%

1,962

130,330

111

811,030

0.15%

1,529

40%

1,828

70,407

112

747,168

0.15%

2,000

40%

1,921

49,338

113

687,840

0.15%

2,000

40%

1,832

36,048

說 明:表列數據107-111年度為決算審定數、112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3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財政部印刷廠。

綜上,財政部印刷廠辦理統一發票兌獎業務之服務收入多寡主要取決於兌獎張數,而兌獎張數之增減則端視政策決定增開獎項與否,此與職工貢獻程度關聯性低,況自承辦發票兌獎業務以來,該項服務成本年年高於服務收入,呈虧損狀態,卻仍按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之最高上限標準提撥職工福利金,似未盡合理。

(分機:1925 賴欣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