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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印製廠113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一、允宜持續推廣強化鈔券防偽及辨識宣導,以提升民眾對鈔券安全防偽之認知 日期:112年11月 報告名稱:中央印製廠113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允宜持續推廣強化鈔券防偽及辨識宣導,以提升民眾對鈔券安全防偽之認知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

中央印製廠113年度預算案於「營業費用-業務費用-服務費用」項下編列「推展費」390萬元,與112年度相同,主要辦理鈔券防偽宣導等相關活動。經查:

(一)112年1月檢警查獲涉犯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等案件,嗣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6月30日判決在案

1.112年1月中南部出現大量千元與百元偽鈔,民眾報案後經檢警分別於臺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等查獲偽造之新臺幣面額100元、500元、1,000元及2,000元等鈔券,嗣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6月30日宣判被告7人,因犯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第1項之偽造幣券罪及刑法第196條第1項之行使、交付偽造通用紙幣罪,分處3年4月至6年不等之有期徒刑。

2.該案查扣偽鈔面額含100元至2,000元等,且數額多達17萬餘張,若流入市面,恐影響金融市場與損害民眾權益。中央銀行發行局亦表示:「本案偽鈔外觀、尺寸、顏色皆與真鈔相似,假冒真鈔意圖明顯,被告係假藉製作玩具鈔、魔術道具或教學用品之名,委託印製廠將偽鈔設計圖檔輸出製成印版後,大量印製,透過電商平台公然販售,強調仿真度高,藉以誘使不法或投機人士購買供行使之用,從中牟利,目無法紀,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已有無辜商家及民眾受害,對社會現金交易及新臺幣幣信構成危害,請求從重求刑,否則恐難遏止歪風。」

(二)部分偽鈔仿真度高,印製廠允宜持續強化民眾防偽宣導

1.經法院勘驗上開4種面額偽鈔結果指出,偽鈔正面顏色與真鈔色澤相近,大小與真鈔長度、寬度幾乎一樣,正面之圖樣、排版、文字均與真鈔一樣,其「窗式安全線」在斜視而欠缺反光角度下,顏色與真鈔相同。另偽鈔四周剪裁平整,並無留白,且紙質平滑、厚實;觸摸真鈔有凹凸感,偽鈔則無。

2.另中央印製廠為辦理鈔券防偽、辨識功能等廣告、印製防偽技術推廣宣導品及參與防偽宣導活動,於109至113年間編列廣告費、業務宣導費、行銷推廣費及推展費等相關經費,109至111年度決算數介於265萬8千元至412萬8千元間,112及113年度則均編列390萬元。關於上開案件,詢據中央銀行及中央印製廠表示,陸續辦理相關因應措施,概述如下:

(1)中央銀行分別於112年1月5日、10日及17日發布「因應年關將近,中央銀行籲請商家及民眾多留意偽鈔辨識」、「編號『HR484268XD』1000元偽鈔製作手法拙劣,民眾請勿恐慌」及「中央銀行防範仿真玩具鈔流通市面之說明」新聞稿,提醒民眾留意此類行騙手法。

(2)中央銀行於112年1月17日邀集電商平台業者、印刷同業公會及刑事警察局共商解決之道,會中決議中央銀行及中央印製廠積極配合協助警方鑑定與查緝仿真玩具鈔。

(3)中央銀行參酌實務情形、國際作法,以及電商平台業者、印刷業同業公會、法務室等單位之建議,於112年3月間擬具「新臺幣圖文商品避免與真鈔混淆之規格指引」,並已函請相關單位轉知所屬或會員,俾便遵循。

(4)中央銀行於券幣數位博物館網站設置新臺幣鈔券辨識專區,以圖文並茂方式詳細說明辨識訣竅,民眾透過上網瀏覽,即可獲致新臺幣鈔券真偽辨識之相關知能。

(5)中央印製廠於111年至112年8月間,派員赴臺灣銀行、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與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等機關講授鈔券、土地權利書狀或安全印件辨識課程,並赴視障者福利團體宣講鈔券防偽及面額辨識訣竅,總計21場次。另製作新臺幣防偽辨識宣導用之摺頁、紙扇、L型文具夾、凹版浮凸觸感印件,供印製廠授課講師於課堂分送予學員或供民眾索取使用,並拍攝新臺幣防偽辨識宣導影片「鏡頭下的新臺幣」,於郵政博物館2022「Nice兔Meet U-生肖郵票券幣藝文聯展」、「臺北2023亞洲國際郵展」播放,以強化宣導成效。

綜上,鑑於112年1月發生假借製作玩具鈔或魔術道具之名,大量印製並透過電商平台公然販售之不法案件,中央印製廠允宜持續強化鈔券防偽、辨識功能之推廣,以提升民眾對鈔券安全防偽之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