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本期淨利1,753億546萬2千元,較112年度預算1,605億5,510萬6千元增加147億5,035萬6千元,增幅9.19%。該行近年來業務執行結果產生盈餘皆大幅超逾當年度預算數,目標盈餘恐有低估之虞。經查:
(一)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之央行盈餘繳庫數占「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預算之69.79%,影響中央政府年度財政收支配置甚鉅
有關營業基金預算之編列規範於預算法,該法第86條規定:「附屬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在營業基金為盈餘之應解庫額及虧損之由庫撥補額與資本由庫增撥或收回額…。」復依同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稱基金者,謂已定用途而已收入或尚未收入之現金或其他財產。」央行係屬上開條文所規範,歲入供營業循環運用之營業基金,並依規定將其每年度之盈餘解繳國庫。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預算之編列情形而言,歲入預算共編列2兆7,091億8,612萬8千元,其中以稅課收入預算編列2兆2,990億2,000萬元,占總歲入預算84.9%居首位,其次為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預算2,866億3,042萬3千元,占歲入預算總額10.6%,其中央行盈餘繳庫數2,000億2,706萬元,占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預算之69.79%,亦占中央政府歲入預算總額之7.38%。基此,央行之年度盈餘繳庫數影響中央政府年度財政收支配置甚鉅,宜妥慎核實編列預算。
(二)央行近年決算之盈餘皆大幅超逾當年度所編列之預算數,目標盈餘恐有低估之虞
依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第壹、甲、一點規定:「各事業除獨占性或依政策設置者以追求合理盈餘為目標…。盈餘(或虧損改善)目標訂定之原則如下:…(二)中央政府不具國內或國際同業等獨占性質之事業…2.如無國際同業可供比較者,則以事業本身最近年度之投資報酬率及經營成果比率為準。」央行主要任務為促進金融穩定,健全銀行業務,維護對內及對外幣值穩定,並在上列目標範圍內,協助經濟之發展,其經營有其重要之政策目的,基此,應以「以事業本身最近年度之投資報酬率及經營成果比率為準」之原則編列合理之年度盈餘。
然觀諸央行近10年來本期淨利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詳表1),本期淨利決算數超逾預算數雖有下降,然皆逾600億元,差距甚大。復以近5年(107年度至111年度)經營成果觀之,本期淨利皆逾2,000億元,平均則為2,183億9,891萬元,爰113年度該行預算案本期淨利編列1,753億546萬2千元,目標盈餘恐有低估。
表1 央行近10年本期淨利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1)
決算數(2)
增減數(2)-(1)
103
123,175,262
197,959,270
74,784,008
104
150,324,249
225,735,366
75,411,117
105
150,344,015
225,686,629
75,342,614
106
150,353,989
225,398,683
75,044,694
107
150,375,895
225,432,117
75,056,222
108
150,398,823
225,463,565
75,064,742
109
150,411,462
216,248,767
65,837,305
110
141,124,931
206,680,660
65,555,729
111
153,425,064
218,169,441
64,744,377
112
160,555,106
115,197,673
-
113
175,305,462
-
-
說 明:112年度決算數係截至8月底止之執行數。
資料來源:中央銀行。
綜上,央行每年盈餘繳庫數龐鉅,影響中央政府年度財政收支配置及調度至深,近年來經營結果產生之盈餘堪稱穩定,爰113年度之盈餘允依相關規定,「以事業本身最近年度之投資報酬率及經營成果比率為準」之原則妥為編列,俾利政府妥善規劃未來年度之財務計畫。
(分機:1939陳燕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