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業務收入-勞務收入」項下編列「通行費收入」233億元,較112年度預算增加2億元(增幅0.87%)。經查:
(一)國道通行費逾期欠費逐年攀升;另無法追討之通行費案件及金額仍高
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高公局)提供資料顯示,103年底至112年8月底國道通行費逾期欠費由1億3,926萬5千元逐年攀升至11億6,521萬8千元,其中「計次收費」累計逾期欠費隨著高速公路自103年改採計程收費而逐年降低,惟「計程收費」累計逾期欠費則由103年底1億619萬9千元快速成長,至112年8月底達11億5,284萬9千元(詳表1),為103年底欠費之10.86倍,欠費情形日益嚴重。另截至112年8月底止,非系統因素而無法追討通行費之累計案件數312萬5,755件,累積金額2,077萬2千元,留待續辦件數及金額仍高(詳表2),究其主要原因,包括車牌塗污、折曲變形、偽變造、車牌位置被遮蔽及未懸掛車牌等,致無法掌握用路人資料,高公局允宜積極清理。
表1 國道基金近年通行費逾期欠費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累計至
103年底
累計至
104年底
累計至
105年底
累計至
106年底
累計至
107年底
計次收費
(95至102年底)
33,066
25,870
23,953
20,995
19,462
計程收費
106,199
233,951
410,971
583,020
728,103
合計
139,265
259,821
434,924
604,015
747,565
項目
累計至
108年底
累計至
109年底
累計至
110年底
累計至
111年底
累計至112年8月底
計次收費
(95至102年底)
17,356
15,274
13,871
12,694
12,369
計程收費
859,666
919,438
1,004,727
1,063,749
1,152,849
合計
877,022
934,712
1,018,598
1,076,443
1,165,218
說 明:1.計次收費累計至102年底逾期欠費計2,900萬6千元。
2.計程收費階段,用路人通行後約有近3個月自行繳費期間,未繳納者高公局寄發具行政處分性質通知,再給予約1個月繳納期限,仍未繳納者帳務上始列為「欠費」,故112年8月結算之欠費其交易月份係至4月底。
資料來源:高公局112年10月30日提供;本中心製表。
表2 103至112年8月底國道基金非系統因素而無法追討之通行費統計表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年度
本期新增
結案
下期續辦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103
1,690,590
11,352
60,012
409
1,630,578
10,943
104
666,244
4,349
1,260
8
2,295,562
15,284
105
147,865
960
94
0
2,443,333
16,244
106
128,829
845
0
0
2,572,162
17,089
107
121,454
803
0
0
2,693,616
17,892
108
111,643
752
0
0
2,805,259
18,644
109
90,577
609
0
0
2,895,836
19,253
110
84,343
563
0
0
2,980,179
19,816
111
87,120
573
0
0
3,067,299
20,389
112截至8月底
58,456
383
0
0
3,125,755
20,772
資料來源:高公局112年10月30日提供;本中心製表。
(二)鑑於欠費已清理多年,惟近年逾期欠費仍呈增加之趨勢,允宜提升催收措施之成效,以維基金之財源
審計部於111年度審核報告指出,高公局催收成效欠佳,逾欠金額持續攀升,詢據高公局說明,持續辦理追繳及強制執行,並從「規劃多元多階段催繳提醒」、「積極辦理移送執行追繳措施」、「聯合他機關強力執行追討專案」及「強化多元宣導管道」等面向落實相關改善措施,惟近年逾期欠費仍呈增加之趨勢,允宜提升催收措施之成效,以維基金之財源,方足以因應國道興建及維運。
綜上,通行費收入為國道基金之主要財源,惟通行費逾期欠費累計金額截至112年8月底已攀升至11億6,521萬8千元,其中計程收費部分達103年開辦年度之10.86倍,加上無法追討案件亦呈成長趨勢,允宜在使用者付費原則下,檢討欠費清理作業及管控機制之有效性,以確實提升通行費逾期欠費清理成效及減少新增欠費案件,俾維基金財源及永續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