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於「業務成本與費用-勞務成本-維護成本-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土地改良物修護費」項下編列國道事故處理費6億3,891萬8千元,較112年度預算增加1億893萬6千元(增幅20.55%)。經查:
(一)國道事故處理費逐年增長
108至113年度(預計)國道事故處理費呈現逐年增加之趨勢(詳表1),主要係因委外處理事故所需人員及機具等費用增加所致;另113年度國道事故處理費6億3,891萬8千元預計較112年度增加1億893萬6千元,據高公局表示,主要係考量市場行情與事故處理班高風險工作環境及須夜班輪值之特性,於113年度同步調整事故處理班之薪資,以符合市場水準;另為縮短中區整體事故班排除事故及散落物時間,再規劃新增1組事故處理班,致增加相關預算。
表1 108至113年度國道事故處理費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國道事故處理費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433,483
417,021
447,983
439,966
491,384
479,610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截至8月底
執行數
預算案數
494,697
496,191
529,982
309,253
638,918
資料來源:108至113年度國道基金分預算(案)、108至111年度國道基金分決算及112年8月份月報,本中心製表。
(二)國道散落物事件數及造成傷亡人數概呈增加之趨勢,允宜強化並落實各項事故防制作為,以維護行車安全與秩序
審計部於111年度審核報告指出,高速公路局協助處理國道散落物事件,惟交通事故處理機制未臻完善,且散落物收費成效欠佳,據高速公路局說明,已請所屬養護分局至貨運工(公)會辦理教育宣導,另於發生散落物時依規定收費及請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以下簡稱公警局)協助執法,並將載運不穩妥列為重點取締稽查項目。惟108至111年國道散落物事件數從3萬9,780件逐年增加至4萬3,649件,而散落物事件造成二次交通事故由774件增至1,351件,傷亡人數亦由24人增為74人(詳表2);另實際處理散落物收費之件數及金額,相較散落物事件件數偏低,收費成效欠佳(詳表2)。允宜強化並落實各項事故防制作為,減少事故發生並降低事故嚴重性,以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與秩序,另關於散落物收費成效欠佳,宜研謀改善。
表2 108至112年國道散落物事件之概況 單位:件;人;新臺幣千元
年度
散落物事件件數
散落物處理收費
散落物事件
造成二次交通事故及傷亡情形
收費件數
金額
造成二次
交通事故件數
傷亡人數
108
39,780
9
102
774
24
109
44,951
15
330
939
33
110
45,677
12
96
1,091
57
111
43,649
95
1,377
1,351
74
112
30,456
(截至8月底)
59
(截至8月底)
997
(截至8月底)
995
(截至6月底)
29
(截至6月底)
說 明:公警局就國道散落物事件造成二次交通事故及傷亡情形之統計數據,僅提供至112年6月。
資料來源:高公局112年10月30日提供及審計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非營業部分重要審核意見,乙-192頁。
綜上,國道基金113年度編列「國道事故處理費」6億3,891萬8千元,鑑於108至111年國道散落物事件及其造成二次交通事故及傷亡情形概呈增加趨勢,允宜持續精進事故防制作為,俾提升國道行車安全,另關於散落物收費成效欠佳,亦宜研謀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