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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四、近年利息收入之預、決算差異漸增,允宜檢討並核實編列預算,俾合理反映實際財務狀況 日期:112年11月 報告名稱: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近年利息收入之預、決算差異漸增,允宜檢討並核實編列預算,俾合理反映實際財務狀況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宜姈

存保公司113年度預算案編列「利息收入」16億7,170萬6千元,較112年度之14億2,102萬1千元增加2億5,068萬5千元(增幅17.64%),較111年度決算數之15億193萬3千元增加1億6,977萬3千元(增幅11.30%)。近年存保公司「利息收入」預算數均有低估情形,且預、決算差異漸增,說明如下:

(一)營業收入預算之估列,依規定應參酌過去實績、市場趨勢等因素縝密編列

依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營業基金預算之編製,應本企業化經營原則,設法提高產銷營運量,增加收入,抑減成本費用,並積極研究發展及落實責任中心制度,改進產銷及管理技術,提高產品及服務品質,以提升經營績效,除負有政策任務者外,應以追求最佳盈餘為目標。」復按「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第壹、甲、二點之規定,營業收入之產銷營運量應依據盈餘(或虧損改善)目標,並參酌過去實績、市場趨勢、擴充設備能量、提高設備利用率與人員效率等因素,縝密編列。按該公司營收主要來源為金融保險收入,包括保費收入與利息收入二大類,係用以撥充存保準備金之財源,均允應依上揭規定核實估列。

(二)近年利息收入預算數均較決算數為低,且兩者差距逐漸擴大

由存保公司近年利息收入之預、決算情形觀之(詳表1),109至111年度編列之預算數差異不大,同期間決算數則自12億25萬元逐年增至15億193萬3千元,各該年度之預算達成率為116.17%、125.83%及144.44%,預、決算差異金額則分別為1億6,704萬元、2億4,797萬9千元及4億6,206萬6千元,呈逐年增加,即近年預算數均有低估情形;又112年度截至8月底,利息收入之達成率已92.52%,推估全年度決算數亦將超逾預算數。詢據存保公司表示,主要係因未發生要保機構賠付情事,致可運用資金實際數較預算數增加,利息收入亦隨之增加,復因111年度因我國央行採取升息之緊縮性貨幣政策,帶動巿場利率走升,央行定存及債券之(殖)利率隨之上揚,故利息收入亦隨之增加。爰此,該公司對於可運用資金及利率走勢之預估,容有精進空間。

表1 存保公司109至113年度利息收入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達成率

109

1,033,210

1,200,250

116.17%

110

959,886

1,207,865

125.83%

111

1,039,867

1,501,933

144.44%

112

1,421,021

1,314,721

92.52%

113

1,671,706

-

-

說 明:112年度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存保公司。

(三)113年度利息收入預算數雖較112年度增加,惟容有低估之虞

按存保公司之利息收入預算數,係以預計可運用資金依預期平均利率估算編列。該公司113年度預計可運用資金為1,438億4,372萬3千元,預期平均利率為1.16%,與112年度之預計可運用資金為1,421億210萬元,預期平均利率為1%相較,均有提升,故預估113年度之利息收入略有成長。其中關於預期平均利率部分,該公司考量我國與主要國家央行為對抗通膨,採取升息之緊縮性貨幣政策,帶動巿場利率走升,故預估113年央行定存及新增債券之預期平均(殖)利率,較112年度稍高,尚屬合理;另113年度可運用資金預估數為1,438億4,372萬3千元,與111年度可運用資金實際數之1,440億6,809萬2千元相較,略有偏低,恐致113年度利息收入編列數16億7,170萬6千元仍有低估之虞。

綜上,國營事業宜本企業化經營原則,設法提高營運量、增加收入,其營業收入當應參酌過去實績與市場情況,核實編列。惟自109年度起存保公司編列「利息收入」預算數均較為保守,致預、決算數差距逐年增大,至111年度已逾4成;又113年度針對可運用資金之預估數仍略低111年度實際數,恐致利息收入預算數有低估之虞,容有檢討調整空間,俾忠實反映財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