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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一二、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迄今尚未成立,113年度仍編列相關收支預算,允宜衡酌其實際運作可行性,並覈實編列預算 日期:112年11月 報告名稱: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吳昀雲

臺灣銀行113年度預算案編列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營業收入3億3,598萬9千元、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2億8,427萬9千元、營業利益5,171萬元及所得稅費用1,292萬8千元,收支相抵後本期淨利3,878萬2千元(詳表1)。經查:

(一)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迄今仍未獲金管會核准設立

臺灣銀行為跨足大陸消費金融市場,以利就近提供客戶各項金融服務,於102年2月間經該行董事會通過大陸子公司-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籌設案。目前該行於上海、廣州及福州等設有3家分行,其相關收支並自103年度起納編至母公司預算中;另104年6月該行向主管機關金管會遞件申請設立該大陸子公司,並於後續年度均編列相關收支預算,惟金管會業於105年9月函請該行應重新檢視及評估大陸地區設立子公司之可行性分析及營業計畫書等內容。該行大陸子公司迄今未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

(二)自103年度起逐年編列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相關收支預算,惟均無實際執行數,113年度預算案再續編,容有審酌空間

參據該行提供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103年度至113年度之收支預算情形(詳表1),各年度均編列相關收支預算數,卻均無實際執行數,預算編列形同虛列。詢據該行說明預算編列之必要性,係基於成本效益及大陸地區整體業務發展規劃考量,現階段以集中現有資源穩健經營為首要目標,同時保留大陸子行原編列之預算及人力規劃。為使年度預算編列能貼合業務收入與業務支出之實際需要,並有效落實預算管理效能,該行允宜衡酌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113年度實際成立運作之可能性,審酌編列相關預算之需求。

綜上,臺灣銀行自103年度起逐年編列新設大陸子公司-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之相關收支預算,惟迄今仍未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歷年預算均未執行,該行允宜衡酌該公司實際運作之可行性,並核實編列113年度預算。

表1 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103至113年度損益預計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營業收入

減: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減:營業費用

營業利益

本期淨利

103

189,668

54,594

135,074

79,799

55,275

41,456

104

265,936

36,640

229,296

152,732

76,564

57,423

105

461,841

87,407

374,434

252,967

121,467

91,100

106

461,841

87,407

374,434

238,038

136,396

102,297

107

335,989

76,307

259,682

201,637

58,045

43,534

108

335,989

78,503

257,486

196,108

61,378

46,033

109

335,989

78,503

257,486

185,263

72,223

54,167

110

335,989

77,250

258,739

189,878

68,861

51,646

111

335,989

94,562

241,427

110,737

130,690

98,017

112

335,989

94,562

241,427

175,411

66,016

49,512

113

335,989

94,562

241,427

189,717

51,710

38,782

說 明:103年度至112年度為預算數,113年度為預算案數,截至112年8月底止,各年度預算均無執行數。

資料來源:臺灣銀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