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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及農民退休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近年部分業務計畫多次超支併決算且其金額及比率均高,允宜檢討加強預算籌編及執行之控管 日期:112年11月 報告名稱: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及農民退休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鄭寧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下設農發基金、林務基金、天災救助基金、漁發基金、農損基金及農再基金等6個分基金,113年度預算案預計辦理農業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糧政業務計畫等25項業務計畫,基金用途555億2,636萬6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600億3,152萬7千元,減少45億516萬1千元(減幅7.50%)。經查:

(一)預算編列與執行之相關規定

1.預算法第89條規定:「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以外其他特種基金…其預算之編製、審議及執行…準用營業基金之規定。」同法第87條第1項規定:「各編製營業基金預算之機關,…其配合業務增減需要隨同調整之收支,併入決算辦理。」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9點亦規定;「政事基金…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確須超過法定預算致增加公庫負擔,或因業務需要調整來源用途以外之重大事項…專案報由行政院…核定;其餘由中央政府各政事基金自行依有關規定核辦…均併決算辦理。」

2.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應行注意事項-非營業部分第一(三)點規定,為落實有計畫始有預算之精神,各基金涉及 113 年度預算之計畫,應配合預算編製時程儘速完成核定程序,其中計畫須先報院核定或修正者,主管機關均應提前規劃配合預算編製時程,依程序提報行政院核定或修正,並依核定計畫核實編列預算,計畫未經核定者,不得納編預算,並強化計畫與經費編製作業,建立計畫控管機制,當年度必須辦理之計畫,均應配合年度預算編製時程核實估列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3.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4點第1款與第3款及第26點第3款規定,政事基金應加強財務控管,在可用財源範圍內推動各項業務計畫,其業務計畫如屬多年期者,應有完整規劃及財源支應方案,而中央政府特別收入基金之財源以國庫撥款為主者(指公庫撥款收入占基金來源達50%),基金用途之執行,以不超過預算為原則;年度進行中,已編列預算之業務計畫確因業務需要,致增加經費者,應優先檢討停辦或緩辦不具效益或不具急迫性項目,以於原計畫法定預算總額內調整容納為原則。

(二)部分業務計畫近年多次超支併決算,且超支金額及比率均高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屬政事型特種基金,係政府運用特別收入來源,以專款專用方式推動特定政策或業務,爰應衡酌財務資源可能流入情形,規劃辦理符合設置目的之各項計畫與用途,並本量入為出原則編列年度預算及據以執行。以該基金109至113年度基金來源觀之(詳表1),公庫撥款收入占基金來源之比率介於76.56%至85.37%間,顯示基金來源主要來自公庫撥款收入,惟109至111年度計有17個業務計畫因預算編列不敷支應而辦理超支併決算(詳表2),超支總金額分別為114億7,560萬8千元、88億6,735萬4千元及45億1,267萬1千元,且其中如農發基金之農業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糧政業務計畫、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農漁民子女助學金計畫、農業保險計畫、輔導菸農轉型與檳榔廢園轉作計畫、天災救助基金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農損基金之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農再基金之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等,近3年內超支2或3年度,且超支金額多逾億元,超支比率由1.21%至2.42倍不等,允宜確實檢討預算編列妥適性並加強控管經費之支用。

表1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109至113年度基金來源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9年度

決算數

110年度

決算數

111年度

決算數

112年度

預算數

113年度

預算案數

基金來源(A)

68,876,466

41,022,432

47,140,114

42,902,022

40,322,137

公庫撥款收入(B)

58,802,373

31,408,648

37,078,524

34,138,431

31,211,806

公庫撥款收入占基金來源之比率(B)/(A)

85.37

76.56

78.66

79.57

77.41

資料來源: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歷年預、決算書。

表2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109至111年度採超支併決算之計畫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分基金別

業務計畫名稱

年度

預算數

(A)

決算數

(B)

超支併決算數

(C)=(B)-(A)

超支比率

(D)=(C)/(A)

農發

基金

農業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

109

2,071,314

2,233,086

161,772

7.81

110

2,448,162

2,586,816

138,654

5.66

處理農會漁會信用部計畫

111

40,054

65,529

25,475

63.60

糧政業務計畫

109

12,140,049

17,862,452

5,722,403

47.14

110

12,706,347

14,081,694

1,375,347

10.82

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

111

1,054,613

2,905,439

1,850,826

175.50

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

109

158,755

443,695

284,940

179.48

110

190,823

343,649

152,826

80.09

111

321,954

1,099,885

777,931

241.63

農漁民子女助學金計畫

109

1,074,487

1,095,180

20,693

1.93

110

1,024,030

1,065,667

41,637

4.07

農業保險計畫

110

344,930

415,905

70,975

20.58

111

627,530

858,976

231,446

36.88

減船利息補貼計畫

109

0

24,683

24,683

-

輔導菸農轉型與檳榔廢園轉作計畫

110

27,000

47,499

20,499

75.92

111

12,000

14,882

2,882

24.02

林務

基金

森林遊樂及林業鐵路經營管理計畫

110

1,195,786

1,980,611

784,825

65.63

天災救

助基金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

110

1,804,516

4,119,531

2,315,015

128.29

111

1,750,637

3,132,746

1,382,109

78.95

漁發

基金

漁業發展補助計畫

110

23,614

32,446

8,832

37.40

農損

基金

產業調整或防範措施計畫

110

1,773,210

2,281,333

508,123

28.66

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109

8,792,024

10,684,373

1,892,349

21.52

110

8,625,459

11,140,516

2,515,057

29.16

111

9,925,561

10,045,542

119,981

1.21

農產品進口管理計畫

111

50,841

51,552

712

1.40

農再

基金

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計畫

111

1,553,289

1,674,599

121,310

7.81

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

109

9,411,824

12,780,592

3,368,768

35.79

110

9,626,900

10,562,464

935,564

9.72

109年度超支計畫合計

33,648,453

45,124,061

11,475,608

34.10

110年度超支計畫合計

39,790,777

48,658,131

8,867,354

22.28

111年度超支計畫合計

15,336,479

19,849,150

4,512,671

29.42

說 明:「農漁民子女助學金計畫」原為「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計畫」;「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原為「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輔導菸農轉型與檳榔廢園轉作計畫」原為「輔導菸農轉型計畫」;110年度農業保險計畫包含「精進家畜保險業務計畫」及「家禽禽流感保險試辦計畫」。

資料來源: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歷年預、決算書。

綜上,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為政事型特種基金,應衡酌財務資源可能流入情形,本量入為出原則規劃及執行年度預算,且其基金財源以國庫撥款為主,基金用途應以不超過預算為原則,惟109至111年度部分業務計畫常態性超支併決算辦理,超支金額及比率均高,允宜核實檢討業務計畫規劃及預算編列之妥適性,並加強控管經費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