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調節糧食供需、穩定糧價、推廣米食、擴大米食消費,建立糧食均衡產銷體系,農發基金113年度「糧政業務計畫」編列141億4,284萬7千元,預計收購稻穀30萬7千公噸、進口食米9萬4,068公噸(糙米)及銷售糧食41萬9,400公噸(糙米);並於「農政收入-農林漁牧收入-糧政業務」編列糧食銷售收入56億9,156萬2千元,包括銷售糧食主產品41萬9,400公噸、56億1,656萬2千元及糧食副產品1萬公噸、7,500萬元。經查:
(一)農業部自63年起辦理公糧稻穀保價收購業務,111年度實際收購量及經費雖較107年度大幅減少,惟仍較預算增加
稻米為國人主食且為我國重要農作物,政府為掌握糧源、穩定糧價、確保農民收益,自63年起辦理公糧稻穀保價收購,收購類型包含計畫收購、輔導收購、餘糧收購,及為減輕農民因受天災所生損失辦理之災害穀收購,所需經費編列於糧政業務計畫,而經收購之稻穀再行銷售並列為農發基金之農政收入。依近年公糧稻穀保價收購數量及經費預決算概況觀之(詳表1),公糧實際收購數量由108年度57萬4,588公噸降至111年度36萬5,608公噸,實際收購經費亦由108年度134億598萬7千元降至111年度88億3,180萬6千元,收購量價分別減少20萬8,980公噸、45億7,418萬1千元,減幅分別為36.37%及34.12%,據說明係因實施稻米產業輔導措施,國內稻作面積調降所致,惟111年度實際收購量及經費仍較預算所列預計收購量與經費分別增加12.49%及7.30%。
表1 108至113年度公糧稻穀保價收購數量及經費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公噸;新臺幣千元;%
年度
收購數量
收購經費
預算
決算
超收比率
預算
決算
超支比率
108
244,000
574,588
135.49
5,656,480
13,405,987
137.00
109
157,000
558,736
255.88
3,685,600
13,089,054
255.14
110
160,000
358,481
124.05
3,688,752
8,435,827
128.69
111
325,000
365,608
12.49
8,230,406
8,831,806
7.30
112
382,000
263,427
-
9,248,400
6,328,803
-
113
307,000
-
-
7,547,200
-
-
說 明:1.表列超收(支)比率=(決算-預算)/預算*100%。
2.表列112年度決算數為迄8月底實際數。
資料來源:農業部提供。
(二)農業部每年辦理糧食撥售業務,111年度銷售量雖較預計減少,然因飼料用米銷售價格較預計增加致銷售收入較預算增加
農業部對保價收購之公糧除供安全存糧外,並配撥軍糧、專案糧、加工用糧、調解民食、飼料用米及國內外糧食救助等。檢視近年公糧銷售情形(詳表2),因外銷糧及標售糧或飼料用米與學校午餐食米等銷售未如預期,公糧實際銷售數量自109年度起逐年降低,111年度僅銷售42萬3,947公噸,且較預算減少13.67%,然因飼料用米銷售價格較預計增加,致整體糧食銷售收入較預算增加1.94%;而112年度截至8月底止,實際銷售數量及收入僅占全年預算之37.54%及42.94%,銷售情況依然欠佳。另111年底公糧庫存量68萬2,326公噸,已達我國安全存量2.27倍,據說明:該部為解決公糧庫存,除拓展外銷管道外,並推廣米麵條、米泡麵、米麵包等米食加工市場,拓展公糧去化管道,且著手從源頭減少稻作超產情形,推動基期年農地稻作四選三措施,及提供綠色環境給付,鼓勵稻田轉作種植具進口替代、外銷潛力或地方特色等轉(契)作作物,或辦理休耕,期紓緩稻米生產過剩問題,穩定供需及價格。
表2 108至113年度糧食銷售數量與收入之預、決算情形及期底庫存餘糧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公噸
年度
糧食銷售數量
糧食銷售收入
年底公糧
實際庫存量(糙米量)
預算
決算
達成率
預算
決算
達成率
108
476,100
421,792
88.59
6,242,056
5,153,192
82.56
986,378
109
512,100
560,324
109.42
5,941,428
5,660,293
95.27
886,234
110
565,600
475,414
84.05
6,759,859
5,644,292
83.50
742,412
111
491,100
423,947
86.33
5,660,293
5,770,101
101.94
682,326
112
477,700
179,318
37.54
5,714,269
2,453,929
42.94
-
113
429,400
-
-
5,691,562
-
-
-
說 明:1.表列達成率=決算/預算*100%。
2.表列數量含副食品,不含人道援外糧及國內糧食救助;112年度決算數為迄8月底實際數。
資料來源:農業部提供。
(三)公糧配撥量逾9成以低於成本價銷售致糧政業務虧損
依審計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非營業部分指出,111年度公糧銷售情形,飼料用米及外銷糧共計31萬3,148公噸,占配撥量44萬2,291公噸之70.80%,惟稻穀收購碾製為糙米之成本每公斤約 30元,而飼料用米及外銷糧平均銷售單價為11.91元及9.02元,僅為成本之39.70%及30.07%,另經統計高於成本銷售者,計有軍糧、法務糧、療養院民糧及其他專案糧等計6,223公噸,僅占配撥量之1.41%,顯示公糧配撥數量約98.59%低於成本價撥售,係造成糧政業務虧損之主要原因。詢據該部表示,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維護國內稻米產業發展及確保農民收益,該部以高於市場價格收購稻穀主要供糧食安全儲備,並非以營利或與市場爭利為目的,儲放較久之舊期公糧以低於成本價銷售,係為運用安全存糧賸餘價值,而高於成本銷售之軍糧、法務糧等係以新期公糧供應,因軍隊人數下降等因素,致銷售量不易增加。惟糧政業務計畫收購公糧稻穀連年超收,庫存量已遠超過安全存糧所需,加上銷售情形未如預期,又以遠低於成本之價格銷售,致連年發生鉅額虧損,造成國庫沉重負擔,難謂妥適,允以妥謀善策,強化公糧銷售管道及銷售單價訂定合理化,以提升糧政業務執行成效。
綜上,農業部為調節稻米供需、穩定糧價而辦理公糧稻穀收購業務,111年度收購量及經費雖較107年度大幅減少,惟仍較預算增加,且糧食銷售情形未如預期,迄111年底公糧庫存量為安全存量2.27倍,且111年度逾9成公糧以低於成本價銷售等,係造成糧政業務虧損之主因,允宜持續檢討稻米產業政策之妥適性,及研議提升收購公糧之品質與積極拓展銷售管道,且審酌國內糧食供需情形,研謀改善配撥方式及價格之合理性,有效提升公糧去化之執行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