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救助基金113年度編列政府撥入收入27億993萬6千元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27億1,033萬6千元(詳表1),主要係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補助及低利貸款支付利息差額補貼,以協助農漁民迅速恢復生產。經查:
表1 107至113年度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比較增減
超支數之資金來源
金額
比率
107
1,085,778
1,922,207
836,429
77.03
公務預算調整支應並動支災害準備金
108
1,550,730
2,686,475
1,135,745
73.24
公務預算調整支應並動支災害準備金
109
1,771,278
686,433
-1,084,845
-61.25
110
1,804,516
4,119,531
2,315,015
128.29
公務預算調整支應,不足數向農再基金調借
111
1,750,637
3,132,746
1,382,109
78.05
公務預算調整支應並動支災害準備金
112
1,711,062
778,288
-932,774
-54.41
113
2,710,336
-
-
-
說 明:112年度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
資料來源:農業部提供。
(一)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近2年決算超支比率甚高
查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近年預、決算情形,107至113年預算約介於10.86億元至27.1億元間,惟受氣候變化劇烈影響,107至108年度農業受災情況較重,決算數介於19.22億元至26.86億元間,而109年度災害情形較少,決算數降至6.86億元,惟110年因3至5月高溫乾旱及8月西南氣流豪雨等影響及111年度受2至6月間霪雨、豪雨等雨害,農業受災情形較以往年度更加嚴重,救助支出增加,致原編預算不敷支應所需經費,超支比率分別高達1.28倍及78.05%,除依災害防救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調整農業部及所屬機關公務預算移緩濟急,並向農再基金調借或動支災害準備金因應。
(二)部分救助品項之救助額度對生產成本占比偏高,且同類別救助品項之救助比率差異過大,允宜檢討救助額度合理性
目前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與農業保險併存,依監察院112年度調查報告指出,農業部所頒布之救助辦理係為協助農民災害復耕復健,故救災額度係以平均生產成本約2成計算,為因應物價上漲,於106年至111年5月間多次調整天災救助額度,其中果樹類作物現金救助由原每公頃6萬元,調高並分為每公頃6萬2千元、6萬5千元、8萬元、9萬5千元及10萬元等5種救助額度,各果樹天災救助額度占平均生產成本之比率介於9.45﹪至74.44﹪間,救助幅度差異甚大,又適用相同救助額度之作物,生產成本差異亦甚大;另「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規定中,救助比率超逾2成之天災救助原則者,計有蕎麥、苗圃、梅等66個品項;此外,農業部已開發保單中,屬於天災救助額度表列之果樹類作物計有20種,其中111年度保險覆蓋率未達1%有7種,另111年保險覆蓋率較110年降低者計13種,包含金煌芒果、桶柑、愛文芒果、文旦柚、鳳梨釋迦、椪柑、白柚、茂谷柑、鳳梨(台農17號)、番石榴、蓮霧、寄接梨及木瓜,足見推動果樹農業保險之成效尚無明顯進展,經諮詢專家結果表示高比率之現金救助會降低農民對農業保險之需求及參與意願,從而阻礙農業保險之推廣及發展。有鑑於此,允宜檢視現行農業保險之給付範圍及額度,檢討目前天災救助額度及範圍之合理性,以促進農業保險之推展,增進對農民之保障。
綜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110及111年度因農業災損嚴重致救助支出決算較預算超支1.28倍及78%,又部分作物之救助額度占生產成本比率偏高,且同類別救助品項之救助額度差異甚大,鑒於目前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與農業保險併存,為提高農民保障及協助農民建立風險分攤與管理意識,允宜檢討現行天災救助額度與範圍妥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