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水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業務費用」編列農田水利事務諮議會(以下稱諮議會)委員所需經費3,161萬4千元,說明如下:
(一)農田水利事務諮議會提供諮詢服務,委員均為無給職
據農田水利法第21條規定,主管機關得邀集專家學者、地方人士、實際耕作之農民,組成各地方農田水利事務諮議會,農民人數應不少於三分之二,提供供水服務及農民紛爭協調等相關之諮詢服務;農田水利事務諮議會委員均為無給職。
另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事務諮議會設置要點」,諮議會委員任期4年,期滿得予續聘;諮議會以每6個月開會1次為原則,每次會期以1日為限,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諮議會委員為無給職,但得支領事務補助費,每人每月新臺幣3,500元,但具軍公教身分者依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規定辦理。
(二)預算編列諮議會委員支領項目除事務補助費,另有業務費及其他等項目,113年度較111年度增幅頗大
諮議會原則上每6個月開會1次,每次會期以1日為限,委員為無給職,但得支領事補助費。詢洽農水署,113年度預算案編列諮議會委員470人,所需經費3,161萬4千元,支領項目除「事務補助費」每人每月3,500元外,尚有「出席費」每人每次2,500元,「交通及住宿費」則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業務費」及「其他」係核實支應(詳表1)。
113年度編列委員人數470人較111年度決算440人增加30人,而113年度委員支領項目中,「出席費」、「交通及住宿費」、「業務費」及「其他」合共編列1,212萬6千元(平均每人約2萬6千元),較111年度決算507萬3千元(平均每人約1萬2千元)增加139.03%,允宜審酌業務發展及以前年度辦理情形,審慎檢討各支領項目之必要性,並核實估列所需經費。
綜上,農水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業務費用」編列諮議會委員470人所需事務補助及出席費等3,161萬4千元,諮議會委員人數及經費均較111年度增加,允宜審酌業務發展及以前年度辦理情形,本撙節原則核實檢討所需經費。
表1 諮議會委員近年人數及支領經費簡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0年決算
111年度決算
112年度預算
113年度預算案
委員人數
444
440
470
470
年度相關經費總計
11,838
23,604
31,669
31,614
1.事務補助費
8,037
18,531
19,068
19,488
2.出席費(註2)
1,019
1,769
3,297
2,976
3.交通及住宿費
-
11
875
368
4.業務費
515
1,252
2,829
4,720
5.其他
2,267
2,041
5,600
4,062
說 明:1.第1屆農田水利事務諮議會委員聘期自110年7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任期4年)。
2.出席費編列於「講課鐘點、稿費、出席審查及查詢費」,其餘費用編於「其他」。
資料來源:農水署(112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