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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九、近年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惟部分市縣實際進用人數與應設置人數仍存有落差,允宜研議改進並加強招募工作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原住民族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高振源

原民會113年度預算案於「原住民族教育推展-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項下編列設置族語推動人員實施計畫經費1億200萬元(包括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200萬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7,000萬元),較112年度預算增加290萬元(增幅2.93%)。經查:

(一)原住民族語推人員設置規範暨國家語言整體方案相關經費編列情形

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5條及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原民會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下稱語推人員),工作內容包括:1.推廣原住民族語言使用、2.推動原住民族語言學習、3.保存原住民族語言語料、4.原住民族語言振興工作,準此,原民會配合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之工作項目「四、推廣活動-獎勵本土語言家庭與本土語言社區」相關業務執行,111年至115年每年預估編列經費9,500萬元,5年度共計4億5,000萬元,所需經費係以辦理培育及賦能地方政府族語推廣人員相關工作。

(二)近年各市縣原住民族語推人員進用與應設置人數仍存有落差,宜加強招募工作

檢視該會近年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原住民族語推人員情形(詳表1及表2),22個市縣實際補助經費及進用人數,自109年度之8,163萬4千元、115人,減為111年度之7,976萬7千元、114人,109至111年度語推人員應設置人數均為152人,惟實際進用人數短缺34人至38人。復112年至8月止實際進用人數116人,與該年度應設置人數仍短缺36人,其中臺南市、新竹市、雲林縣、嘉義市、澎湖縣及連江縣等6市縣均無進用語推人員。

詢據原民會說明,語推人員須具備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證書,然獲此證書者多為長者,且已有工作,因此招募不易,該會將積極培養年輕族群之族語專業人才,以解決地方政府語推人員不足問題。

表1 近年補助地方政府原住民族語推人員設置經費情形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至8月底止

113年

預算數

100,000

83,128

94,000

99,100

102,000

執行數

81,634

83,931

79,767

79,025

-

應設置人數

152

152

152

152

152

實際進用人數

115

118

114

116

-

說 明:1.表列經費係原民會「設置族語推動人員實施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設置語推人員之費用。

2.22個市縣,109年度至113年度應置人數均為152人。

資料來源:原民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表2迄112年8月底止22市縣設置原住民族語推人員情形表單位:人

市縣別

應設

置數

已進

用數

市縣別

應設

置數

已進

用數

22市縣,應置人數152人,實際已置人數116人

臺北市

6

4

南投縣

7

7

新北市

16

12

雲林縣

1

0

桃園市

13

5

嘉義縣

2

2

臺中市

10

10

嘉義市

1

0

臺南市

2

0

屏東縣

14

10

高雄市

15

10

宜蘭縣

4

4

基隆市

3

2

花蓮縣

20

20

新竹市

3

0

臺東縣

21

19

新竹縣

6

5

澎湖縣

1

0

苗栗縣

4

4

金門縣

1

1

彰化縣

1

1

連江縣

1

0

資料來源:原民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原民會近年補助地方政府積極培育及賦能地方政府語推人員相關工作,惟迄112年8月底部分市縣實際進用人數與應設置人數仍存有落差,為免原住民族語言日漸流失,允宜研議改進並協助敦促地方政府加強語推人員招募工作,以提升族語復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