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學校務基金(以下稱高雄大學)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11億4,954萬2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12億8,660萬1千元,業務外收入6,416萬7千元,業務外費用2,682萬2千元,收支相抵後短絀9,971萬4千元(詳表1),較112年度預算短絀數1億472萬6千元減少短絀501萬2千元,減幅約4.79%。經查:
表1 高雄大學近年收支餘絀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執行數
預算案數
業務收入
1,035,773
1,095,122
1,060,005
1,112,363
1,101,925
676,740
1,149,542
業務成本與費用
1,159,445
1,204,773
1,193,690
1,240,092
1,238,926
836,956
1,286,601
業務賸餘(短絀)
-123,672
-109,651
-133,685
-127,729
-137,001
-160,216
-137,059
業務外收入
46,869
43,857
51,632
62,788
57,494
48,838
64,167
業務外費用
27,040
25,309
26,107
26,070
25,219
13,062
26,822
業務外賸餘(短絀)
19,829
18,548
25,525
36,718
32,275
35,776
37,345
本期餘絀
-103,843
-91,102
-108,160
-91,011
-104,726
-124,440
-99,714
說 明:112年度執行數為截至8月底止帳列數;另112年1至8月本期餘絀之累計預算分配數為負1億1,994萬8千元。
資料來源:高雄大學提供。
(一)校務基金之預算編製與執行,應以有賸餘或維持收支平衡為原則
為促進國立大專院校創造收入、節約成本,俾以有效運用教育資源,教育部自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起全面實施校務基金制度,對於國立大學校院之支出不再全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學校需自籌部分經費以資因應,以減輕國庫負擔,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1條第1項、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3條第1項分別規定,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應在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學校校務基金及各項自籌收入之執行,應以有賸餘或維持收支平衡為原則,如實際執行有短絀情形,學校應擬訂開源節流計畫。
(二)高雄大學110年度至112年截至8月底止均發生短絀,113年度仍預計短絀9,971萬4千元
檢視高雄大學近年收支餘絀情形,110至112年度預算均編列短絀,實際執行結果,110年度決算短絀9,110萬2千元,較預算減少短絀1,274萬1千元,減幅約12.27%,主要係因推廣教育收入及其他補助收入增加;111年度決算短絀9,101萬1千元,較預算減少1,714萬9千元,雖較110年短絀減少,惟仍入不敷出;且112年截至8月底止短絀1億2,444萬元,較累計預算分配數增加短絀449萬2千元,據該校說明係因建教合作收入較預算減少且教訓輔成本增加所致,營運情形未見改善。另該校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收支短絀9,971萬4千元,雖較112年度預算短絀減少,惟較110及111年度決算短絀增加,且與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等規範所定「維持收支平衡」原則及「短絀積極改善」目標未合,允宜持續檢討改善。
綜上,高雄大學110年度至112年截至8月底止均發生短絀,且113年度預算案仍預計短絀9,971萬4千元,與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等規範所定「維持收支平衡」原則及「短絀積極改善」目標未符,允宜確實檢討,加強財務控管,積極提升基金營運績效。
(分機:8663 鄭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