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校務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於「業務外收入」項下編列「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3,850萬元,與112年度預算同,較111年度決算3,662萬9千元則增加5.11%,係為學生宿舍收入、停車場與羽球場委外經營收入,及田徑場、棒球場等各場館場地租借收入。其中停車場委外經營收入編列1,248萬1千元;體育館、田徑場、棒球場等運動場館租借收入編列1,417萬2千元。經查:
(一)107至110年度因場館整修及疫情影響租借情形
據該校說明,為活用運動場館,訂定各場館使用要點及借用收費標準,提供短期與長期借用規範,同時利用非上班上課時段提供場地委外經營,以及應用場館醒目地點招商廣告。參據該校107至111年度「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之預、決算情形(詳表1),預算達成率除111年度為105.45%外,其餘均低於9成,收入未如預期。據該校說明,107至109年度因配合田徑場及體育館等各場館整修,場地租借情形較預計減少;109年度至110年度則受新冠肺炎疫情及配合防疫管制政策影響,各場館不對外開放租借,致場館租借收入減少;111年度則因多處場館已完成大型整修並開放租借,使收入決算數較預期增加。
(二)考量場館已完成整修且防疫措施放寬,允宜衡酌提高113年度「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預算案數
「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112年度預算數為3,850萬元,截至8月底止累計分配預算數2,520萬2千元,累計實際收入數2,694萬6千元,達成率106.92%,主要係停車場委外經營出租收入較預計增加所致;且鑒於該校多處運動場館已完成整修作業並開放租借使用,又隨著防疫管制措施放寬,容有較多出借場地機會,為積極提高資產設備使用收益,並落實場館活化效益,允宜適度增加113年度預算案編列金額,以充裕基金收入,並協助改善113年度基金短絀(7,109萬2千元)。
綜上,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校務基金近年度之「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因受場館整修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影響,實際收入多未如預期,惟目前場館已完成整修且防疫管制措施放寬,可開放租借,為極大化該校資產設備使用效益,允宜適度調增113年度「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預算數,並積極落實各項場地租借推廣措施。
表1 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校務基金107至113年度「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預算數
38,558
36,558
41,454
40,510
34,736
38,500
38,500
決算數
31,773
27,839
25,553
24,695
36,629
26,946
-
達成率(%)
82.40
76.15
61.64
60.96
105.45
-
-
說 明:112年度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止實際數,113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校務基金各年度預、決算書。
(分機:1929 吳昀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