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113年度預算案於「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01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分支計畫項下,新增編列「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第一期工程替代方案)」(以下簡稱本計畫)第1年經費9,110萬元,主要係辦理淡水地區往來臺北市直捷道路服務,補助新北市政府辦理規劃設計、施工等工程費。經查:
(一)整體計畫概述
依行政院111年8月9日核定之本計畫,主要內容及經費分攤方式如下:
1.計畫目標及內容:提供淡水地區往來臺北市直捷道路服務,自台2線淡金路與台2乙線中正東路路口,止於臺北市大度路立德路口東側,路線全長5.45公里,用以分散台2線竹圍路段壅塞車流,並可作為台2線竹圍路段之替代道路,改善台2線竹圍路廊車道不平衡所造成的交通壅塞,提高淡水地區與台北間公路運輸走廊之道路容量與交通效能。
2.計畫期程、投資總額及經費來源:本計畫期程113至120年,分8年辦理,總經費73億4,000萬元,中央補助37億1,800萬元(含交通部公路局20億5,100萬元、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6億6,700萬元),另由地方政府負擔36億2,200萬元。公路局113年度編列9,110萬元,以後年度預計編列19億5,990萬元。
3.經費分擔方式:考量本計畫可紓解台2線竹圍路段壅塞問題,為台2線竹圍路段之替代道路,另關渡新橋配套方案可就往臺北市之車流進行分流,以關渡新橋為分界點,關渡新橋以北之工程費由中央專案全額補助;關渡新橋以南之路線,因藉由立體化等結構型式可改善現階段部分路口服務水準不佳情形,並有利地方民眾快速進出淡水與北投等區域,則由地方政府自行負擔,另用地費由新北市政府全額負擔,整體計畫辦理項目、權責分工及經費需求如表1。
表1 「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第一期工程替代方案)」整體計畫辦理項目、權責分工及經費需求概況表
權責分工
交通部公路局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新北市政府
經費需求
20.51億元
16.67億元
36.22億元
(含用地費21.82億元)
經費分攤原則
依建設計畫分擔關渡新橋以北新北市非都市計畫區工程費
依建設計畫用地費用由新北市政府分擔,地方政府分擔關渡新橋以南工程費
資料來源:行政院111年8月9日核定函,核復事項二。
(二)關渡新橋配套方案允宜強化與新北市政府橫向聯繫,以期關渡新橋能與本計畫同時完工通車,發揮分流效果
為改善淡水河兩側地區整體交通問題,公路局提出新設關渡新橋與本計畫銜接之配套方案,除使本計畫能銜接淡水河左岸以轉至新北市八里、五股、蘆洲、三重及新莊等地區,致使該地區之用路人可獲得直接服務,並有利於妥適分散車流,降低車流全數湧往臺北市大度路之衝擊,經行政院於111年8月9日核定,所需工程經費約18億元,同意公路局補助新北市政府另案辦理,惟新北市政府考量周邊路廊及未來重大都市計畫發展等條件外,亦須綜合分析未來車行旅次需求、工程可行性及各路線銜接等各項複雜因素,仍審慎評估中。公路局允宜強化與新北市政府橫向聯繫,請新北市政府儘速啟動可行性評估作業,以期關渡新橋能與本計畫同時完工通車,發揮分流效果。
(三)區域整體分流策略評估,仍須定期進行滾動式檢討與修正,以健全區域整體性發展
淡海新市鎮發展卻始終不如預期,主要係因淡水目前唯一聯外道路臺2線,基本上無法負荷來往淡水之車流,本計畫全長5.45公里,多數路段為平面設計,以設置臺2線外環道之方式,道路規劃以迴避河川區域為最高原則,讓紅樹林之日照不被影響,以降低開發道路對河川之衝擊。
另為改善淡水河兩側地區整體交通問題,後續將由新北市政府主政辦理區域整體分流策略評估,其擬定之評估內容:1.淡北道路、福國路延伸段疏導通過性車流,串聯形成右岸幹線路廊;2.右岸幹線活化交通管理與公共運輸,實現公共運輸導向發展;3.淡江大橋分攤關渡大橋交通量,促成淡水河左、右岸平衡分流路網;4.短期以發揮既有建設效能為目標,長期視區域發展啟動左岸新設路廊評估。區域整體分流策略雖已辦理多次說明會及問卷調查,民眾對整體路網營運管理措施之滿意度亦達九成以上,但隨著周邊環境改變,前述區域整體分流策略,仍須定期進行滾動式檢討與修正。
綜上,公路局113年度新增編列「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第一期工程替代方案)」第1年經費9,110萬元,為改改善淡水河兩側地區整體交通問題,因涉及淡水河兩岸路網整體分流及後續路網銜接策略,須充分考量周邊路廊及未來重大都市計畫發展及各路線銜接等因素,公路局允宜強化與新北市政府橫向聯繫,區域整體分流策略評估,仍須定期進行滾動式檢討與修正,以健全區域整體性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