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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一、113年度預計淨損1,887億餘元,允宜依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之企業經營方式,妥慎研謀提升營運績效方案,俾利公司永續經營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台電公司113年度預計淨損1,887億453萬8千元,同年底累計虧損5,954億4,882萬4千元。經查:

(一)113年度預計每度售電虧損0.4788元,允宜研謀提升營運績效

1.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規定:「國營事業應依照企業方式經營,以事業養事業,以事業發展事業,並力求有盈無虧,增加國庫收入。…。」

2.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營業基金預算之編製,應本企業化經營原則,設法提高產銷營運量,增加收入,抑減成本費用,並積極研究發展及落實責任中心制度,改進產銷及管理技術,提高產品及服務品質,以提升經營績效,除負有政策任務者外,應以追求最佳盈餘為目標。」

3.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有關營業基金營業收支及盈餘之規定略以:「…盈餘(或虧損改善)目標訂定之原則如下:…(二)…1、獨占性質事業因無國內同業可供比較,其盈餘(或虧損改善)目標之訂定,如有國際同業者,則參酌國際間同業及事業本身最近年度之投資報酬率及經營成果比率,妥訂適當盈餘(或虧損改善)目標。…3、上開比率核算之盈餘應以事業本身盈餘逐年成長(虧損應檢討改善)為目標。」

揆諸上開規定意旨,國營事業縱使因肩負社會責任致盈餘降低或虧損者,仍應以追求盈餘成長或虧損改善為營運目標。依據台電公司113年度預算案每度電生產成本3.6999元、每度售電價格3.2211元,平均每度售電預期虧損0.4788元,未符前開力求有盈無虧之企業經營原則。

(二)允宜審慎評估民生及產業之用電需求及電價成本之負擔情形等,核實檢討電價費率之合理性,以維財務健全

依電業法第49條規定,台電公司售電價格係依電價及費率審議會(以下簡稱電價審議會)決議辦理,惟觀察近年電價審議會決議,在107年3月16日審議會決議調整電價之後,4年間歷經召開8次定期電價審議會,皆決議不調整電價,直至111年6月27日臨時會始決議調整部分售電價格,後於112年3月17日第1次定期會議決議調整部分用戶電價費率(詳表1)。

參據台電公司提供資料,該公司107、108、111年度及112年1至8月底平均每度售電價格皆低於售電成本,其中111年度因國際燃料價格劇烈波動,致平均每度售電虧損1.1739元為最鉅(詳表2),112年以來國際燃料價格雖略有趨緩,惟該公司112年度1至8月底仍營運虧損達1,468億8,090萬9千元,累積虧損增至3,317億8,330萬6千元。以上顯示電價審議會有關電價費率之決議與該公司售電成本波動趨勢未盡一致,尚未合理反映成本,致台電公司近年營運呈鉅額虧損,允宜審慎評估民生及產業之用電需求及電價成本之負擔情形等,核實檢討電價費率之合理性,以維台電公司財務及業務健全發展,俾符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照企業方式經營」與「力求有盈無虧」之原則。

表1 107年至112年9月底止歷次電價審議會結論摘要表

審議會召開日期

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檢討方案決議摘要

107年3月16日

(第1次)

原決議:公用售電業平均電價費率為2.8097元/度,電價調整幅度為+10.24%。嗣經委員提案依電價公式規定,原則每次調幅不超過3%。107年上半年檢討後之公用售電業平均電價費率為2.6253元/度電價調整幅度為+3.0%,獲表決通過。

107年9月13日

(第2次)

考量近日水患及對物價之影響,107年下半年公用售電業平均電價維持2.6253元/度,電價調整幅度為0%。

108年3月18日(第1次)

考量目前燃料成本較去年為低且長期為下跌趨勢,108年上半年度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2.6253元/度。

108年9月18日

(第2次)

考量國際燃料價格呈現下跌趨勢,雖發生沙烏地阿拉伯油田遭受空襲之突發事件…將不影響走跌趨勢。故108年下半年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2.6253元/度。

109年3月18日(第1次)

考量近期國際油價受到新冠肺炎、產油國協議破局等不確定因素影響,價格變動劇烈,其影響仍須觀察,決議109年上半年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2.6253元/度。

109年9月14日(第2次)

雖然國際油價大跌,但未來有緩慢上升趨勢,且台電公司配合核能後端營運總費用重估後逐年足額提撥,使售電成本增加,考量穩定物價政策及台電公司穩定經營,宜維持電價穩定,決議109年下半年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2.6253元/度。

110年3月26日

(第1次)

1.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2.6253元/度;2.考量電價調整作業成本,將設定電價調整之啟動基準點為0.5%,未來倘電價調整幅度達0.5%,則可啟動電價調整。3.下次(9月)審議會再視燃料成本進行檢討,並一併考量發電結構轉變對電價之影響。

110年9月23日

(第2次)

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2.6253元/度。

111年3月29日

(第1次)

考量俄烏之特殊事件影響,造成燃料價格短期劇烈變動,又電價調整與物價存在連動關係,因此將密切觀察後擇日再議電價是否調整,併暫定以2-3個月為臨時會召開期限,若戰爭局勢明朗則可提早開會。

111年6月27日

(臨時會)

1.照顧民生:住宅每月用電1,000度以下不調整。

2.穩定物價:小商店、低壓用電不調整。

3.節能減碳:住宅用電每月1,001度以上部分調整9%;高壓以上用戶調整15%(排除農漁、食品、百貨、餐飲、電影院、健身房6行業及高中以下學校)。

4.抑低尖峰:加大高壓及特高壓用電之尖峰價差。

111年9月19日

(第2次)

考量7月剛調漲電價、且國內通膨壓力具不確定性,政府規劃編列1,500億元增資台電,建議台電應研提財務改善方案(如資產重估等),因此決議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每度2.8458元。

112年3月17日

(第1次)

1.本次平均電價調幅為11%,並建議各類用戶調整及配套方案如下:

(1)照顧民生:住宅用電700度以下不調整。

(2)穩定物價:小商店用電1,500度以下不調整。

(3)全民用電並兼顧促使用戶節約能源:

A.住宅用電701~1,000度微調3%、1,001度以上調漲10%。

B.小商店1,501~3,000度微調3%、3,000度以上調漲5%。

C.低壓用戶調漲10%、高壓以上用戶調漲17%。

(4)緩衝配套:

A.為減緩用電衰退產業衝擊及照顧產業弱勢,產業111年下半年用電衰退10%以上者,調幅減半。

B.農漁業及學校(幼兒園至大專院校)不調整。

2.有關緩衝配套措施,將提報下半年電價審議會檢討。

112年9月19日

(第2次)

國際預期燃料價格有緩跌趨勢,政府在今年已財務支持台電公司且明年已編列預算增資台電公司,為利物價穩定,因此決議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3.1154元/度。

說 明:表列資料僅摘錄有關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檢討方案之討論事項決議。

資料來源:能源署公開資訊網/電價及費率審議資訊揭露專區/電價費率審議會。

表2 107年至112年8月底止台電公司售電價格與售電成本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元/每度電

項 目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1-8月)

燃料成本

1.5273

1.5185

1.1509

1.2423

2.6032

2.8197

平均每度售電成本

2.6554

2.7201

2.4653

2.4646

3.8985

4.0260

平均每度售電單價

2.6008

2.6190

2.5986

2.5885

2.7246

3.0215

平均每度售電損益

-0.0546

-0.1011

0.1333

0.1239

-1.1739

-1.0045

說 明:表列燃料成本包含台電公司自發電燃料支出及民營購電中燃料支出。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

綜上,台電公司113年度預算案預計平均每度售電虧損0.4788元、年度淨損1,887億餘元、累計虧損將增至5,954.48億餘元,容待研謀提升營運績效,並依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之企業經營方式,妥慎檢討具體開源節流措施,俾利公司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