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113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分別編列「變電所改建二期專案計畫」1億6,814萬3千元及「強化電網第一期專案計畫」1億4,650萬8千元,皆係113年度新興專案計畫。經查:
(一)計畫概述
1.變電所改建二期專案計畫:規劃將松山、蘆洲、萬隆、汐止、深美、松樹、信義、羅東、花港、新竹、通霄、翁子、中港、雲林及社武等15所變電所整所改建(由屋外式改建為屋內式),總變壓器裝設容量合計為8,100千仟伏安,電線路長度10.4公里,預定辦理期程自113年至127年12月完工(全程15年),總經費851億6,065萬1千元。
2.強化電網第一期專案計畫:預計新建、擴建開閉所3所,新建超高壓變電所4所,新建一次配電變電所5所及345KV興達~南科線,總變壓器裝設容量合計為7,600千仟伏安,輸電線路長度257.5公里,預定辦理期程自113年至122年12月完工(全程10年),投資總額2,098億3,240萬7千元。
(二)據分別財務效益分析結果,尚具可行性,惟財務效益尚存有不確定性風險,允宜預為籌謀提升收益及撙節支出配套方案
1.變電所改建二期專案計畫:本計畫財務效益分析結果為:預計現值報酬率2.05%、投資回收年限30.26年、以扣除可省所得稅資金成本率(1.5029%)核算結果,基年(120年淨現值)淨現值為79億4,187萬9千元,尚具財務可行性。惟衡酌本計畫財務分析基礎,未來匯率、物價上漲率、折現率及售電量皆屬預測值,或辦理過程可能遭遇周遭或線路沿線居民抗爭等變數,尚具不確定性風險,仍宜審慎評估規劃,並預為籌謀因應方案。
2.強化電網第一期專案計畫:本計畫財務效益分析結果為:預計現值報酬率1.92%、投資回收年限28.4年、以扣除可省所得稅資金成本率(1.7606%)核算結果,基年(119年淨現值)淨現值為44億3,641萬9千元,尚具財務可行性。惟據本計畫靈敏度分析結果,未來若轉供費率及售電量變動低於5%時,財務效益均無法回收,顯示本案尚存有財務風險,仍宜妥為研擬提升收益及撙節支出之配套方案。
(三)鑑於變電所與電網設施具高度鄰避性,允宜周妥前置溝通作業,並審慎檢討預留未來擴(改)建之空間需求,俾利長期供電穩定
「變電所改建二期專案計畫」及「強化電網第一期專案計畫」皆有助於強化電網韌性,提升供電安全與穩定,並擴大再生能源併網容量,有利能源轉型目標。惟因變電所及輸電線路等電網設施皆具高度鄰避性,施工過程容易遭遇鄰近居民抗爭,而影響計畫時程,允宜確切落實相關評估與前置溝通作業,並審慎檢討預留未來擴(改)建之適當空間,避免另覓地不易問題,俾利計畫推動。
綜上,台電公司113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變電所改建二期專案計畫」及「強化電網第一期專案計畫」,雖經財務評估結果皆具可行性,惟仍存有財務效益不確定之風險,又變電所設施及電網工程皆具高度鄰避性,允宜詳實周妥前置評估分析與溝通作業,並審慎檢討預留未來擴(改)建之適當空間,俾利長期供電穩定與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