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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作業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六、委託高市府代辦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相關作業執行進度未如預期,允宜督促其加速辦理,並衡酌計畫進度,覈實估列所需預算 日期:112年11月 報告名稱:經濟作業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產業發展署前辦理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分別於106至107年度委託高市府辦理大林蒲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作業,109年度委託進行遷村配售土地,另110年度起相關委託代辦經費改由產業園區基金編列,113年度預算案賡續編列委託高市府辦理大林蒲地區居民遷村相關費用1,228萬5千元。經查:

(一)106-107年度委辦之大林蒲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作業,迄112年7月底尚未執行完竣,經費執行率未及6成,允宜督促加速辦理

產業發展署於106至107年度委託高市府代辦之大林蒲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作業,預算數合共2億7,448萬元(洽產業發展署已全數撥付),辦理相關作業諸如:推動辦公室(含人力進用)及相關行政作業,土地及地上物調查(私有民宅),土地及地上物調查(農作物及宗教設施),遷村意願方案之地方民意溝通與協商,地方文史、資源及發展脈絡調查與記錄,土地及地上物普查,安置地區之公設及安置住宅規劃設計,安置用地配置及抽籤作業規劃,安置地區都市計畫變更等均尚在進行中,委辦事項經費截至112年7月底累計執行數1億4,672萬7千元,執行率53.5%(詳表1),迄今仍未執行完竣,推動進度未如預期,允宜督促其積極辦理。

(二)108-112年度委辦之大林蒲地區居民遷村相關作業,迄112年7月底經費執行率未及4成,允宜督促強化執行

產業發展署於109年委託高市府辦理大林蒲遷村計畫進行遷村配售土地,委辦期間自108年1月1日至大林蒲遷村計畫作業完成止,執行事項包括:(1)遷村執行階段專案辦公室;(2)大林蒲住商、非住商土地價購;(3)大林蒲建物、其他地上物價購,及(4)安置住宅及相關公共設施興建等作業;108至112年度委辦經費合共6,552萬元(已全數撥付),截至112年7月底高市府執行數2,068萬2千元,委辦經費執行率僅31.57%(詳表1),允宜督促其強化執行。

(三)113年度賡續編列委託高市府辦理大林蒲地區居民遷村相關作業經費,允宜衡酌計畫進度,覈實估列所需預算

106至112年度委託高市府代辦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相關作業,已撥付代辦經費合共3億4,000萬元,迄112年7月底累計執行數1億6,740萬9千元,執行率49.24%(詳表1),其中108至111年度各年度高市府代辦之大林蒲地區居民遷村相關作業經費執行率均未逾5成(詳表1),允宜衡酌高市府辦理大林蒲地區居民遷村相關作業之進度,覈實編列委辦經費,以維基金資源之有效運用。

表1 106-112年度委託高市府辦理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相關工作經費執行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編列單位

年度

預算數

高市府迄112年7月底執行數

執行率

產業發展署

公務預算

106

94,000

69,742

74.19

107

180,480

76,985

42.66

小計

274,480

146,727

53.46

108

16,380

6,879

42.00

109

12,285

2,923

23.79

產業園區基金預算

110

12,285

5,002

40.72

111

12,285

4,124

33.57

112

12,285

1,754

14.28

小計

65,520

20,682

31.57

合 計

340,000

167,409

49.24

說 明:迄111年底,106-107年度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決算保留數註銷數3,164萬7千元,已由高市府繳回(包括106-107年度之人事費1,611萬6千元及行政院核定免予保留數1,553萬1千元)。

資料來源:產業發展署提供。

綜上,自106年起推動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自112年9月26日起由產業園區管理局執行),並委託高市府辦理「大林蒲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作業」及「大林蒲地區居民遷村相關作業」,惟截至112年7月底已撥付代辦經費合共3億4,000萬元,經費執行率49.24%,允宜督促其加速辦理;另113年度賡續編列代辦經費1,228萬5千元,允宜衡酌計畫執行進度,覈實估列所需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