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基金辦理「配合台商回台需求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第一階段優先短期開發)」所需開發成本,全數由基金自籌支應;113年度預算案編列舉借長期債務(專案融資)43億4,354萬6千元及舉借長期債務之利息6,515萬3千元,以支應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規劃設置之產業園區開發經費。經查:
(一)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預估總經費540億餘元,可提供692.96公頃產業用地
詢據產業園區管理局資料,為解決台商回台及在地廠商投資之用地需求,爰與台灣糖業公司(下稱台糖公司)合作,以台糖公司農場開發設置產業園區,新增產業用地以只租不售方式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空間,並由產業園區基金辦理「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設置產業園區所需之開發經費由基金自籌支應。依行政院112年5月22日核定之「配合台商回台土地需求,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第2次修正版)」之規劃,產業園區之設置係分兩階段辦理,預估開發總經費540.31億元,可新增產業用地692.96公頃(詳表1)。
表1 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經費暨期程彙整表
單位:公頃;新臺幣億元
縣 市
農場名稱
開發面積
產業面積
預估開發總經費
第一階段優先短期開發5處台糖農場土地
雲林縣
馬光農場
270.00
189.00
141.75
嘉義縣
公館農場
67.63
40.70
35.51
嘉義縣
南靖農場
79.56
47.82
41.77
台南市
番仔寮農場
69.22
41.60
36.34
高雄市
九鬮農場
60.74
36.44
31.88
小 計
547.15
355.56
287.25
彰化縣
二林農場
90.00
63.00
47.25
台南市
沙崙農場
90.00
63.00
47.25
屏東縣
隘寮溪農場
72.00
50.40
37.80
小 計
252.00
176.40
132.30
第一階段小計
799.15
531.96
419.55
第二階段長期儲備
彰化縣
二林農場
60.00
42.00
31.50
台南市
沙崙農場
170.00
119.00
89.25
第二階段小計
230.00
161.00
120.75
一、二階段合計
1,029.15
692.96
540.31
說 明:1.產業發展署研擬之「配合台商回台土地需求,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第2次修正版)」,行政院112年5月22日核定。
2.預估每公頃工程開發成本5,250萬元;另上表係以方案第2次修正版填列。
資料來源:產業園區管理局提供。
(二)為籌集園區開發經費,113年度編列舉借長期債務43億餘元及利息支出6,515萬餘元
截至112年8月底止,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第一階段優先短期開發台糖公司位於高雄市等5處農場,嘉義中埔產業園區(公館農場)與水上產業園區(南靖農場)、台南新市產業園區(番子寮農場)及高雄北高雄產業園區(九鬮農場)均已完成園區核定設置並公告出租,另雲林褒忠產業園區(馬光農場)因需辦理二階環評,俟確認開發範圍後,將儘速提送開發計畫予內政部審查,預計於114年10月31日核定設置。產業園區基金擬辦理專案融資以支應上揭第一階段優先短期開發之開發經費,爰於113年度預算案編列舉借長期債務43億4,354萬6千元及舉借長期債務利息6,515萬3千元(預估借款利率1.5%)。
(三)110至113年度基金平均現金餘額均逾300億餘元,允宜善用自有餘裕資金,妥慎規劃財務收支,以降低財務支出
詢據產業園區基金資料,113年度之平均現金餘額511億406萬3千元,較112年度預算429億8,627萬6千元,增加81億1,778萬7千元(增幅18.88%),平均現金餘額概呈逐年遞增;另113年度利息收入預算案數3億525萬6千元,較112年度之1億4,032萬8千元增加1億6,492萬8千元(增幅1.18倍),利息收入亦逐年遞增(詳表2),顯示該基金之自有餘裕資金豐沛。
另110至111年度產業園區基金之定期存款利率介於0.31%至1.20%之間,112至113年度預估之存款利率介於0.41%至1.03%,而113年度擬舉借之長期債務預估借款利息為1.5%,高於自有餘裕資金存放於銀行之孳息。是以,允宜妥適規劃財務調度,並評估優先以自有餘裕資金辦理之可行性,以降低財務支出。
表2 產業園區基金110至113年度各年度平均現金餘額及利息收入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10
111
112
113
現金餘額
期初現金餘額
24,395,237
41,344,188
42,422,670
49,582,891
期末現金餘額
41,344,188
48,917,345
43,549,881
52,625,234
平均現金餘額
32,869,713
45,130,767
42,986,276
51,104,063
利息收入
預算數
23,319
39,538
140,328
305,256
決算數
97,358
199,297
260,798
-
達成率
417.51
504.06
185.85
-
說 明:1.110及111年度為決算數;112年為預算數,決算數係截至8月底之實際數;113年度為預算案數;。
2.上表現金包括帳列現金及其他金融資產(定期存款);平均現金餘額 = (期初現金餘額+期末現金餘額)/2。
資料來源:產業園區管理局提供。
綜上,產業園區基金113年度預算案編列舉借長期債務(專案融資)43億4,354萬6千元及舉借長期債務之利息6,515萬3千元,用以支應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規劃設置產業園區之開發經費。鑑於該基金110至113年度平均現金餘額均逾300億餘元,且自有資金存放金融機構之存款利率低於舉借長期債務借款利息,允宜妥慎規劃財務收支,並評估優先以自有餘裕資金辦理之可行性,以降低財務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