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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自107年起辦理「捐助金融機構辦理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尚無具體成果,允宜詳實評估原因並覈實估列預算 日期:112年11月 報告名稱: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自107年起辦理「捐助金融機構辦理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尚無具體成果,允宜詳實評估原因並覈實估列預算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俊傑

推貿基金113年度預算案「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科目賡續編列「捐助金融機構辦理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下稱海外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5億元,供辦理新南向「公共工程」潛力領域工作計畫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推貿基金前於107年度編列10億元辦理海外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108至112年度各年度均賡續編列5億元,截至112年8月底,均無執行數(詳表1)。經查:

表1 107至113年度捐助金融機構辦理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預算數

10

5

5

5

5

5

5

決算數

0

0

0

0

0

0

-

說 明:112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3年度為預算案數;112年決算數係截至8月底實支數。

資料來源:國際貿易署提供。

(一)計畫緣起與內容概要

行政院106年9月公布新南向政策五大旗艦計畫及三大潛力領域(公共工程、觀光、跨境電商),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公共工程」領域制定「新南向『公共工程』潛力領域工作計畫」,戰略目標除建立爭取新南向公共工程標案模式(採行措施,包括組建團隊、策略聯盟、制度化融資、政策貸款、利息補貼及與目標國合作等)外,並藉以強化我國正面形象,以及提升雙邊溝通管道與實質關係。

推貿基金辦理海外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之協助工程產業海外發展融資機制,係以政府開發協助(ODA)模式,與新南向國家政府合作推動公共工程及基礎建設案,並協助我國工程業者爭取海外公共工程商機。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盤點我國具輸出潛力類別及新南向國家需求,以電廠、石化、智慧型交通運輸ETC、都會捷運、環保、水資源工程及環保共六大工程團隊為輸出主力(第3期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新增潛力輸出團隊-工業區開發),爭取新南向市場基礎建設商機。

(二)辦理海外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迄112年8月底尚無具體成果

詢據國貿署提供資料,行政院於106年核定「以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執行計畫」,以推動我國參與海外公共工程,相關執行措施包含案源取得、案源評估(需經政策及專業兩階段評估)、簽訂貸款合約(要求該國中央政府出具保證並將爭端解決機制納入貸款合約)、簽訂工程合約及補貼利息差額等。截至112年8月,國際貿易署雖已進行數次考察、協商及專業諮詢,目前仍與對方國保持溝通並持續就個案合作方式持續協商,惟尚無融資案撥款成案。

(三)允宜依潛在案源件數及規模,覈實編列所需利息補助經費

1.詢據國際貿易署資料,「以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執行計畫」係協調有承作經驗之國(公)營行庫提供貸款服務,並以優惠利率提供工程貸款,並指定我國業者承包工程執行,承作行庫貸款優惠利率及市場利率之差額,由推貿基金補助。

2.海外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若補助1%貸款利息,則年度編列補助5億元之預算,其補助之工程貸款金額高達500億元;惟參與海外重大工程競標,均須有相關工程履約實績紀錄,方具投標資格。據工程會資料,現階段我國參與海外工程之廠商,多屬國際大廠之專業分包商,無法取得自己之工程實績。因此,短時間內計畫執行內勢必無法成就500億元之融資案。

是以,推貿基金編列預算辦理海外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允宜審酌潛在案源之件數及該等公共工程融資案預計辦理額度規模,覈實編列所需補助經費。

綜上,推貿基金113年度預算案賡續編列海外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5億元,鑒於迄112年8月底尚無實際補助案件,允宜在兼顧新南向市場基礎建設商機承攬及預估融資案受理情況下,覈實估列所需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