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土地銀行113年度預算案於經營政策(六)落實永續經營項下第2點列有全面執行溫室氣體盤查並訂定減量目標,積極落實減碳措施,重視環境保護。經查:
(一)按金管會規劃銀行業係按實收資本額分階段推動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
為協助我國企業及早因應氣候變遷衝擊並訂定減碳目標,金管會於111年3月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劃自112年起按實收資本額分階段推動上市櫃公司揭露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資訊;至有關銀行業部分,參據金管會所公告截至112年第2季之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推動成果,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50~100億元及50億元以下之銀行業,應分別於113、114及115年完成範疇一、二碳盤查,並分別於113、116及117年完成範疇一、二之確信。基此,臺灣土地銀行係屬資本額100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依上開規定應於113年揭露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資訊,強制揭露之內容包括直接排放(範疇一)及能源間接排放量(範疇二),至其他間接排放(範疇三)得自願揭露。
(二)臺灣土地銀行已於規定時程前揭露溫室氣體盤查相關資訊,允宜持續完善溫室氣體盤查、確信及揭露等機制,並訂定減碳目標以落實減碳策略
檢視臺灣土地銀行近年溫室氣體盤查及其確信情形,有關範疇一(類別1)及範疇二(類別2)部分,據該行提供資料,自110年起以總行懷寧大樓為標的導入溫室氣體盤查,111年完成國內全數營運據點之盤查,112年將國內及海外據點全面納入,並通過查證取得ISO 14064-1:2018溫室氣體查證意見書,該行已將相關資訊揭露於111年度永續報告書(112年6月公布),推動進度已符金管會之規劃。
惟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臺灣土地銀行於110年度永續報告書之溫室氣體盤查資訊揭露及環境與能源管理等作為落後同業,亟待研訂改善措施。詢據該行表示,業於112年6月公布111年度永續報告書揭露人均碳排量、盤查及查證據點占比、溫室氣體排放種類等資訊,並已揭露類別4(由組織使用的產品所產生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及類別5(與組織的產品使用相關聯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等之溫室氣體排放情形,至類別3(運輸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因涵蓋商務差旅、員工通勤產生之排放,將研議辦理,另該行刻正辦理導入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及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相關作業,預計112年底前取得認證。
綜上,依金管會規劃,銀行業係按實收資本額分階段推動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之揭露,臺灣土地銀行雖於規定時程前完成,惟審計部指出該行溫室氣體盤查資訊之揭露及環境與能源管理等作為落後同業,參據該行於112年公布之111年度永續報告書已有長足改善,宜持續精進資訊揭露品質,據以訂定減碳目標並確切落實,俾利企業永續經營並達淨零碳排之政策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