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於基金來源編列公庫撥補「住宅能效計畫」53億元,除用於113年度補助民眾汰換家用老舊冷氣及冰箱所需經費25億1,815萬元(經費用途包含「專業服務費」1億15萬元、「捐助、補助與獎助」24億1,800萬元)外,另27.81億餘元係為撥補住宅能效計畫112年度預算不足數。謹說明如下:
(一)本計畫係補助民眾汰換家用老舊冷氣及冰箱,以達節能減碳目標
本計畫係經濟部中長程個案計畫,修正後辦理期程112至114年,以住宅用戶為實施對象,規劃補助民眾汰換老舊家電(冷氣及冰箱),並鼓勵導入具CNS16014通訊協定之智慧冷氣,預計民眾搭配回收體系汰換低效率之冷氣、冰箱,選購具1級能源效率家電256萬台,每台可申請補助3,000元。預估全程可節電15.32億度、減碳77.92萬噸。
(二)112年度該計畫開辦不久,即因申請補助案件數量超乎預期而修正計畫,大幅調增年度經費分配額並縮減計畫期程,顯示計畫前置規劃作業未臻周妥,允宜檢討改善
本計畫原定辦理期程4年(112~115年),總經費80億元,每年經費分配額20億元。規劃全程補助汰換家電256萬台,每年補助汰換家電數量64萬台。
惟因112年開辦後,實際申請補助數量遠超出原規劃數量,石油基金依112年4月份實際申報數量推估全年申請量可達169.7萬台,爰報經行政院同意修正計畫,並在總經費維持80億元不變下,調增第1年(112年度)經費分配額、調降第3年分配額,並縮短計畫期程為3年(112~114年)(詳表1)。至112年度擴增經費,依行政院核定函所示,宜優先由自有資金調度,不足部分再向其他基金調度資金因應,並擬由國庫(公務預算)於113年度編列撥補。
按本計畫於112年度開辦不久,即大幅修正計畫之分年經費與辦理期程,第1年經費由原定20億元調增至53億元(增幅高達1.65倍),第3年經費分配額由原定20億元降為7億元(減幅65%),辦理期程由原定4年縮短為3年,顯示計畫之前置規劃作業恐未臻周妥,允宜檢討並加強計畫之前置規劃與評估分析作業。
綜上,石油基金辦理「住宅能效計畫」於112年度開辦不久,即因申請數量超乎預期,而大幅修正分年經費分配額,並縮減計畫期程,顯示前置規劃及相關評估分析作業未臻詳實周妥,允宜檢討改善並加強計畫之前置規劃作業。
表1 住宅能效計畫修正前後對照表
項 目
修正前
修正後
計畫期程
4年(自112至115年)
3年(自112至114年)
總經費
80億元
80億元
分年經費
112年度(第1年):20億元
113年度(第2年):20億元
114年度(第3年):20億元
115年度(第4年):20億元
112年度(第1年):53億元
113年度(第2年):20億元
114年度(第3年):7億元
績效目標
補助汰換家電
補助汰換家電256萬台
(112~115年每年各約64萬台)
補助汰換家電256萬台
(112年汰換169.7萬台、113年汰換64萬台、114年汰換22.3萬台)
節電量
全程節電15.32億度
(112~115年每年節電3.83億度)
全程節電15.32億度
112年度:10.15億度
113年度:3.83億度
114年度:1.34億度
減碳量
全程減碳77.92萬噸
(112~115年每年減碳19.48萬噸)
全程減碳77.92萬噸
112年度:51.43萬噸
113年度:19.48萬噸
114年度:7.01萬噸
資料來源:整理自行政院112年7月11日院臺綠能字第1121028438號函核定「住宅能效計畫(修正本)」。
